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如何安排?
政府购买服务是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改进,不是新增一块财政资金,而是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从购买主体部门预算安排中解决,由各部门申报购买服务计划,并报财政部门后按规定实施。从2015年起,各级各部门对现有存量资金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项目的占比。不得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直接编列为承接主体的专项经费。对每年新增资金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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