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环评手续有什么法律责任?
答:办理环评手续是建设单位的法定责任,环评文件也是建设单位规范自身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环评报告书(表)未报批,或未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将责令停止建设,处总投资额1%至5%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对未备案环评登记表的,将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交流知识库(政策问答库) > 环保局
主办:永安市人民政府承办: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