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流等水域捕捞是如何规定的?抓鱼也会违法吗?
答:2019年11月份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禁止制造、维修、销售、随船携带、使用禁用的渔具。第五十五条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以罚款: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
制造、维修、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至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以上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方法捕鱼就构成了违法。
同时用电力工具捕鱼也是一种高危险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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