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是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农机产销企业需按照真实交易信息向购机者开具购机税控发票。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须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1、单台机具总补贴额5000元以上;2、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补贴机具;3、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需要实行重点核验的机具。
二是自愿提出申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银行卡(折)等资料,通过线下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或手机App向机具使用地农机中心或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自主提出补贴申请,非本县域的购机者应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协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先行办理牌证,提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三是受理补贴申请。市农机中心按照先申请先受理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受理购机者的补贴申请,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将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
四是审验公示信息。市农机中心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形式审核、单台总补贴额5000元以上机具及牌证管理机具等重点机具逐台核验,并通过永安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补贴申请信息5个工作日。非重点机具实行抽查核验,在补贴资金兑付前或兑付后按不低于5%比例抽查核验。
五是兑付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审核农机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将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市农机中心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
六是公开资料。补贴资金兑付后,市农机中心、财政局在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及时准确地公开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信息,在永安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准确地公开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
在平时如有碰到其他疑问,可到当地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咨询,或直接打电话咨询,市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咨询服务电话是3853003、385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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