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是否可以请求复核?

日期:2022-11-08 10:14 来源:永安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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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请求复核。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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