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今年满五年,如果转让的话需要怎么补差?
问:经济适用房今年满五年,如果转让的话需要怎么补差?
答: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取得完全产权有关政策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评估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价格差价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可进行上市交易。补交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上市时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经济适用住房原按核准优惠购房面积购买价格)×核准优惠购房面积部分-初始购买时按核准优惠购房面积缴交的税费〕×规定的比例。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可携带产权证书、门牌证、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产权人婚姻状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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