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改善陆生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现将我局起草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5年2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yalyjbgs@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巴溪大道909号永安市林业局野动站(邮编:366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598-3633535
附件:1.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
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
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
说明
永安市林业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