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巴溪湾小学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有效缓解校园周边拥堵问题,提高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福建省校园周边道路安全提升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在学校上放学高峰期对巴溪湾小学门口南侧路段实施小型汽车限制通行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永安市燕南街道巴溪大道126号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邮编:366000)。
来信请注明“《巴溪湾小学门口路段(马夷口路至龙山路)小型汽车高峰期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jjdd@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
附件:永安市公安局关于巴溪湾小学门口路段(马夷口路至龙山路)小型汽车高峰期限制通行的通告
永安市公安局
2025年3月4日
尊敬的范**朋友,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针对您的反馈意见,现回复如下:1.此通告为试行,后续我单位将根据试行情况进行调整。2.通告中,高峰时段限行为单向限行,即从巴溪湾小学路口到马夷口路口靠近校门这侧设置限行,另一侧可正常通行。
主办:永安市人民政府承办: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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