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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机构 永安市司法局

      一、机构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市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依法治理和依法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组织、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联系司法鉴定、仲裁机构。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新安路1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66000  办公电话:0598-3833365  值班电话:0598-3833365  传真:0598-3833365  网址:http://www.ya.gov.cn/  三、领导简介  姜政忠(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廖茂昌(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关工委等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大队、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范昌勇(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党建、人事、财务管理、机关效能、精神文明、行风建设、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管理、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信访、扫黑除恶、禁毒、计生、工会、老干部、共青团、妇女等工作,协调重点人员(精神病人)相关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联系市委办纪检组。  杨佳杯(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法治督察、行政复议与应诉、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分管法治督察科、行政复议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处。  四、永安市司法局设下列8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3833365)负责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日常事务;拟订并督促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督查、信息、文秘、统计、保密、政务公开、文印、信息化建设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安全保卫、资产管理、接待、政府采购及机关设施维修等行政事务工作。管理本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和工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本局的考勤、考核等工作。负责信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二)法治督察科。(联系电话:0598-3836449)负责拟订全市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接受全市各级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争议和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承办市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工作。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联系电话:0598-3836449)负责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以市政府、市直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提出建议或意见。承办未经行政复议的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配套工作制度;办理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案件登记、统计分析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四)社区矫正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598-3855256)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科。(联系电话:0598-3831487)负责全市法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乡镇(街道)“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市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开展并指导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并指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并指导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司法行政课题调研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电话:0598-3809483)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帮教安置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148”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98-3833748)。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政策调研,拟订并实施法律援助发展布局的规划。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指导、监督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148”法律服务工作。对口联系司法鉴定、仲裁机构等。指导、监督律师工作。拟定律师执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律师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监督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负责全市律师执业机构和律师业务活动指导,配合做好执业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指导律师培训、理论研讨和交流活动。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律师党建具体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和奖惩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党组的日常事务。

    政府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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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天气预报 - 2025年03月28日

  • 政策文件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南山公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 号
    永政文〔2025〕24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5-03-10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永安市南山公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自然资〔2025〕14号)收悉。
    文 号
    永政文〔2025〕24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5-03-10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永安市南山公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自然资〔2025〕14号)收悉。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相似信息1

  • 政策文件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大溪桥头三旧改造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 号
    永政文〔2025〕23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5-03-10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永安市大溪桥头三旧改造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自然资〔2025〕12号)收悉。
    文 号
    永政文〔2025〕23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5-03-10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永安市大溪桥头三旧改造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自然资〔2025〕12号)收悉。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相似信息1

  • 政策文件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乡道上线公路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 号
    永政地〔2025〕6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5-02-18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为实施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发布永安市乡道上线公路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 号
    永政地〔2025〕6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5-02-18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为实施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发布永安市乡道上线公路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规划计划 相似信息2

  • 政策文件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曹远镇吴家坊村村庄规划 (2024—2035)》的批复

    文 号
    永政文〔2025〕8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5-01-23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曹远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呈报审批〈永安市曹远镇吴家坊村村庄规划(2024—2035)〉的请示》(曹政〔202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报送的《永安市曹远镇吴家坊村村庄规划(2024—2035)》。
    文 号
    永政文〔2025〕8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5-01-23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曹远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呈报审批〈永安市曹远镇吴家坊村村庄规划(2024—2035)〉的请示》(曹政〔202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报送的《永安市曹远镇吴家坊村村庄规划(2024—2035)》。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相似信息1

  • 政策文件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曹远镇吴家坊新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 号
    永政文〔2024〕84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4-11-18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永安市曹远镇吴家坊新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自然资〔2024〕123号)收悉。
    文 号
    永政文〔2024〕84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4-11-18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永安市曹远镇吴家坊新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自然资〔2024〕123号)收悉。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相似信息1

  • 政策文件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安市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的通知

    文 号
    永政文〔2024〕72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成文日期
    2024-10-11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附件:永安市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永安市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汇总表 序号
    文 号
    永政文〔2024〕72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成文日期
    2024-10-11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搜索命中
    附件:永安市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永安市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汇总表 序号

    规划计划

  • 政策文件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印章的通知

    文 号
    永政办函〔2024〕10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4-06-18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搜索命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永安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办〔2024〕10号)和《关于市级机构改革中规范印章衔牌制作使用和发文工作的通知》(委办发明电〔2024〕34号)精神要求,“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文 号
    永政办函〔2024〕10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4-06-18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搜索命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永安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办〔2024〕10号)和《关于市级机构改革中规范印章衔牌制作使用和发文工作的通知》(委办发明电〔2024〕34号)精神要求,“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机构人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