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6 16:42 | 来源:永安市财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要求,由永安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8-3633725。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7〕76号)文件要求,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服务永安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已成立永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刘彩莲副局长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人秘科为信息报送承办科室,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送审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局各科室的公开信息须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由人秘科负责统一编辑上传至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并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安全。

  (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调整修订工作。结合本局工作职能,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办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调整工作,共修改目录1项,新增目录1项,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13项。

  (三)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落实工作。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中主要任务分解表安排,我局认真做好相关责任事项:

  1、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①每月做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报送给各主要领导、主要单位;②执行每月纳税百强企业税收通报;③做好每月乡镇财政收支通报。

  2、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梳理各自收费项目情况并报送至财政局。市财政局、物价局已转发《转发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至相关部门单位,并将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市财政局已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至相关单位部门,并将此文件及2017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物价局已将收费目录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市财政局、物价局已转发《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部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至各相关单位部门,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5、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永安市集镇污水处理营运项目、三明市永安市文体休闲广场地下停车库项目正在推进。

  6、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市国投公司、城投公司已将企业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及生产经营情况等企业相关信息在工商信息登记管理网络平台上发布。

  7、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市地税局已通过三明地税微信平台、12366语音咨询热线、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纳税人网报系统等发布、推送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8、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决算中有包含政府债务情况相关信息。

  9、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定下发《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2017]5号)和《永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永财预[2017]146号),要求除涉密以及明确暂不公开的单位外,各单位通过政府或单位门户网站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2017年度部门预算,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同时文件对预决算公开的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做了进一步的规定。我局已将《关于永安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10、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认真按照《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要求,按月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相应的40份公开文件纸质版、电子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7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4条, 2017年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为: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为民办实事类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境能源类1条,其他类信息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信息公开的形式为在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在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图书馆、档案馆)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我局针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改制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困难补助及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数量为8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我局针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市直机关会议费及差旅费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部署、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带彩打牌”不良风气整治等社会较为关注的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关于开展扶贫领域“1+X+Y”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关于修订<永安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关于修订<永安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关于部署实施“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通知》、《永安市财政局公布2017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告》等文件,方便人民群众知晓最新政策规范,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共发布相关政策规定1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含2017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截止2017年底,本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2017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受理方式为收到网络申请,并将答复情况利用网络回复。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已答复1件,“同意公开”1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2、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将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梳理各科室信息公开范围及内容,细化信息公开责任,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查及发布制度。二是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工作的监督。认真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督促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三是做好政策的对接及解读工作。积极对接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做好政策的解读工作,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政策精神。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永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附表   永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0

115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0

115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1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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