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5:00 | 来源: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ya.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永安市巴溪湾南山路1号,电话:0598-3836667,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smsyaf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政府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23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39条,占比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比0.41%;行政许可类信息5条,占比2.09%;重大项目建类信息223条,占比93.30%;其他类10条,占比4.18%。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7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兼职工作人员1名,每个科室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科室信息采集编写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审查,督促各科室在拟定公文送审签发单时,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由分管领导把关、办公室核稿监督的方式完善公文信息审批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公开政府信息,结合工作实际,制作政务公开专栏,并每月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2020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39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239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责任领导和科室责任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单位开展工作的做法

  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2020年公开审批件223件。

  二是推进“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全面清理整合我局现行权责事项,依法明确市发改局权责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其他权责事项,九大类共138项,经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和市审改办等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对外公布。

  三是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春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不同程度存在市民抢购大米现象。在发现苗头以后,我局迅速通过电视、微信等多媒体手段,及时发布粮情,消除市民的恐慌情绪。每周在永安新闻、今日永安网发布民生商品价格信息。

  四是积极推进我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继续加大我局“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详细公开。

  2.“两化”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我局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两化”建设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特成立市发改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参与,指定专人落实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部署、督促、把关到位。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要求,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市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等,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三是推进标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做好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细化公开事项目录和标准,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通过政府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及时对外公开批准结果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3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97

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6 

902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工作职能,按照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审查、发布、反馈机制。 

  2.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稳定的重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台和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众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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