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5:52 | 来源:永安市公安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永安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永安市新府路85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529。电子邮箱:yasgaj1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三明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5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37条,占比71.2%;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占比1.9%;不予公开信息数14条,占比26.9%。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比13.5%;安全生产类2条,占比5.4%;其他类30条,占比81.1%。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数2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成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指定办公室1人具体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实。二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围绕主责主业,主动公开履职过程中形成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文件、通知、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等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公开效能。三是拓展范围,丰富内容。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及管理依据、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突发事件应对及预警信息和其他常态化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警情预警、便民服务等信息,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根据工作要求落实政府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充实公安工作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定时对公开内容开展自查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拓展渠道全方位公开信息,以“平安永安”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积极构建新媒体矩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渠道加以推广应用,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宣传展示公安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风采。三是根据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保障公众查阅需求,2021年共向市档案馆、图书馆送交公开信息各37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科学运用考核杠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我局坚持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由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室进行责任追究,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2021年,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516

行政强制

72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2.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培训力度,拓展公开广度,推动政府信息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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