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局各科室、局下属单位: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8]5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29日
永安市经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牵头科室 |
责任科室 |
工作要求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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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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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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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局班子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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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
人教科 |
相关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全面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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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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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并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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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
办公室(财务) |
局下属各单位 |
推动本局及局下属各单位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运行科 |
相关业务科室和单位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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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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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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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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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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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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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
人教科 |
相关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
人教科 |
相关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扎实推进市、县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将条件成熟的示范试点经验上升为地方标准。 |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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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深化“放管服”改革 |
人教科 |
相关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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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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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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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
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
说明:1.“工作任务”一栏中,序号沿用市政府通知所附表格,以方便我局与市政府对照交流;
2.“工作要求”一栏,内容沿用市政府通知所附表格,未做修改,以便于各科室(单位)全面掌握市政府要求;
3.牵头单位要按要求,提醒相关科室(单位)完成工作任务,责任单位积极主动完成分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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