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按要求在“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发布,可自行下载。如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永安市南区巴溪大道1111-2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492。邮箱:yasj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认真落实省、三明以及永安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条例》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积极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共制作信息4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38条,占比81%;依申请公开信息数8条,占比17%;不予公开信息数1条,占比2%。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共707条。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我局政府信息在《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情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条,占10.5%,交通行业管理7条,占18.4%,综合信息10条,占26.3%,安全质量17条,占44.7%,共计38条。
按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分类统计如下: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10.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占0%,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2.6%,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占0%,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占13.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1条,占55.3%,其他信息7条,占18.4%。
2.信息公开的形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并结合图书馆、档案馆、局公示栏等方式公开。此外,今年5月、8月、10月我局还通过永安南区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重要信息三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受理申请数量: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因含有涉密内容,故不予公开。
2019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信息公开收费也未曾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分类目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自查排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相关表述。密切监测政务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苗头性舆情,今年以来,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整合新媒体资源,注销“交通永安”微信公众号,加大公开渠道建设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务公开栏等,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永安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向今日永安网、学习强国等报送有关信息。全年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38份,完成四个季度的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报送图书馆、档案馆共计38份。此外,今年5月、8月、10月我局还通过永安南区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重要信息三篇。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完善《永安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永安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2019年未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2019年,我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任务的做法:
(一)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五大发展理念、三大攻坚战,围绕我市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融入大局、产业升级、营造发展环境”的重要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3月份,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积极加强政策解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对群众、社会各方普遍关心的事项积极进行回应,做好12345政务平台诉求件回应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密切监测政务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苗头性舆情,2019年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
(1)积极做好12345政务平台诉求件办理,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一是建立信息协同机制。充分利用电话、传真、短信、QQ群、微信群等多种通讯方式建立12345(e三明)平台信息协同机制,及时了解、收集、传递、反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有关运行监测信息和业务工单办理信息。二是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接到12345(e三明)平台应急联动通知后,马上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三是建立值班备勤机制。实行7×24小时工作制,提高办件处理效率。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并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确保信息传达有效,沟通衔接及时,畅通接收、办理、回复渠道。四是纳入年终考核。对承办单位(科室)的受理、办理、反馈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列入二级绩效和年度绩效考评。2019年共回复12345政务平台诉求89件,回复率100%。
(2)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积极主动上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同时向代表委员宣传公路建设、安保工程补助政策,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通过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对话和沟通,取得代表委员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争取让我局的办理和回复让代表委员满意。2019年办理并答复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总计30件,其中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9件,一次满意率达100%。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通过广播电台等栏目,积极向公众解读交通法律法规。7月份,组织人员参加“平安永安 法治直通车”栏目,对《公路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及我局今年部署开展的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详细解读。在行业管理中,注重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开展政策解读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结合交通部门职责范围、业务特点,开展面向社会公众需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大力引导交通从业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交通运输管理各个环节,把交通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业管理实践全过程,全力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聚焦重点,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及时向公众公开,使政策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今年我局主动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永安市交通项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等文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围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通过局公示栏、宣传栏等方式公布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扎实推进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公开力度。
3.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019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建设发展中心)财政预决算及时在永安市政府网站公开。
(三)推进发展,优化公开质量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全面排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文字表述,及时修改。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整合新媒体资源,2019年注销“交通永安”微信公众号,加强与永安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向今日永安网、学习强国等报送有关信息,我局拍摄的《我和我的祖国》快闪短视频被学习强国采用。配合参与e三明建设,完成e三明建设注册推广任务316人,让群众广泛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及时对我局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梳理编制并公开,落实网上办事大厅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依法制定交通运输局职权事项标准,形成权力、责任及追责情形“三位一体”架构的权责清单。梳理完成包含23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141家市本级检查的交通运输企业和56名执法人员纳入名录库,推进市场监管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制定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清单,依法逐条梳理行政处罚(强制)事项共70项。
(四)完善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通过公开栏、微信群等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抓好新条例规定落实,及时更新局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内容,加强公开信息审核工作,每一条公开的信息,都要经过分管领导审查,努力提升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今年以来共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38条。将公开信息分为交通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行业管理、安全质量四大类,分类明确,方便查找。加强政策解读,利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各类宣传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活动,让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
借鉴安徽六安等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并对政务公开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3.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局制定《二级绩效管理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及时主动更新局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建立信息公开台账目录,并及时向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政务公开文件,同时,积极完善局政务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档案资料室,方便群众查询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 |
|
8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
358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2 |
|
534 |
行政强制 |
28 |
|
3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68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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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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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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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局虽能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因部分制作公开信息的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够,业务知识能力不足,而发布信息的工作人员对信息内容审核不够严格,造成个别公开信息中出现了文字错误。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了队伍培训和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并安排联络员到市公开办跟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技能。
2.规范信息公开操作流程,严格按规范程序运作,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工作失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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