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5:55 |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永安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教育局综合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报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教育局综合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256号,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ajygwb@163.com,联系电话:0598-3633291)。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紧紧围绕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共制作信息30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30条,占比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比16.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比0.03%;行政许可类信息5条,占比16.7%;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占比0.03%;科教文体卫生类17条,占比56.7%。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4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办结1条,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2021年,我局在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协同相关科室人员,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并按照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通过适当方式对外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强化义务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人民群众获悉及时、查阅便捷。 

  1.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地。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印发《永安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6份,《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五项管理”文件5份,均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开,其中在“教育政策”子栏目公开12份。二是开展整治活动。印发并公开《永安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永安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分类鉴别实施办法》,加大校外培训和托管机构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下发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改通知书22份,查处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广告案件1起,发布第四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9所为“白名单”、6所为“黑名单”),并公布2020年度全市民办教育机构考评结果(44所为考评合格单位、1所为考评不合格单位和7所为已停止办学不列入考评的单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2次、常规2次,宣传、指导并督促各校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地。同时,加强“双减”工作动态宣传,三明市级以上各类媒体报道我市涉及“双减”工作7篇,其中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APP报道我市暑期“官方带娃”模式“多点开花”。在三明市“双减”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作典型经验发言。 

  2.强化义务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做优“招生管理”栏目内容建设。设立“招生管理”栏目,发布或引用2018年以来相关信息66条,其中发布2021年度有关招生信息11条,并根据《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补发“学校简介”36条。同时,在“公告公示”栏公布永安市2021年小学一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派位结果和永安市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录取名单;在“本级政策解读”栏对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入学等公众重点关注信息的进行解读。二是做细教师信息发布。设立“教师管理”栏目,发布或引用2018年以来相关信息63条,其中2021年度20条。同时,第一时间在“公示公告”栏公布2021年度新教师招聘通知以及人员成绩、体检结论和拟录用名单等信息24条,其中发布专项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动态信息9条。三是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设立“财务信息”栏目,发布或引用2018年以来相关信息233条,其中公开2021年市教育局及56所学校的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113条,促进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确保财政教育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做实其他栏目内容建设。新设立或更名为“教育政策”“教育概况”“民办教育”“教育督导”“学生管理”等5个栏目,其中“教育政策”栏目发布或引用2017年以来信息49条、其中2021年度16条,“教育概况”栏目发布或引用2017年以来信息20条、其中2021年度8条,“民办教育” 栏目发布或引用2017年以来含学前教育等各类信息39条、其中2021年度17条,“学生管理”栏目发布或引用2017年以来含校园安全、学生资助等信息40条、其中14条,“教育督导”栏目发布或引用2017年以来信息46条、其中2021年度12条。 

  3.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对e三明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的解答。2021年收到诉求件527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2.98%;省信访系统件23件;来信来访5件;上级部门转办和领导批示件8件,按时办结率100%;正确引导舆情,消除隐患。二是通过在线访谈解读教育热点问题。2021年1月15日,市教育局副局长洪淑英接受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应对“3+1+2”新高考改革”的主题,解答2021年我省作为第三批“新高考”试点省份的有关热点问题。三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我局2021年共办理落实与答复教育领域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1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并及时上网公开,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本局主要依托永安市人民政府网、图书馆、档案馆等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2021年主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30条。同时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及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更改“教育”栏目为“义务教育”,并优化栏目设置,设立“教育政策”“教育规划”等8个子栏目,新增或引用各类信息441条。同时在其他相关栏目发布信息227条,其中“工作动态”16条、“公告公示”39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10条、“部门预决算”113条、“政策解读”2条、“提案议案办理”43条、“法治政府”2条、“市场规则标准及行动方案”“行政事业性收费”各1条,更新“政府部门职能”1条。此外,本局还通过市政府公示栏、“今日永安网”微信公众号和本局LED大屏幕等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教师招考、招生政策等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通关注的信息,以便公众查询和了解。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采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按年度进行,考核与局机关绩效考核和科室人员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确定考核等次。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认识不足。相关科室人员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信息公开原则认识不足,以致经办人员常要“找米下锅”,一些应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二是工作量大。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越来越大,兼职人员常常身兼数职,无法确保各类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或及时公布。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强化《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文件学习,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加强源头管理。围绕民生热点,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定期更新、审核把关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三是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提高信息筛选与发布工作能力,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促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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