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0:20 |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教育局综合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教育局综合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256号,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ajygwb@163.com,联系电话:0598-363329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根据《2022 年永安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核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共制作信息3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34条,占比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比14.7%;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比14.7%;行政许可类信息12条,占比35.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占比5.8%;科教文体卫生类6条,占比17.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比8.8%;其他类信息1条,占比2.9%。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4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遵循“公开、便民、高效”原则,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方式,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审核制度。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报送的政务公开信息,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才能由经办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发布,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是持续做好相关栏目内容建设。继续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义务教育”栏发布或引用各类信息227条、“提案议案办理”栏发布信息48条、“公告公示”发布信息30条、“政策解读”发布3条、“互动交流知识库”更新10条,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增设的“主题服务”栏发布各类信息203条,其中“教育领域”栏167条、“教育救助”36条。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在“嵌套”栏内“地图服务”之“教育”栏发布学校信息58条。三是继续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34条,并主动向“今日永安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推送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通关注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围绕《2022年永安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工作重点任务,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采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局机关绩效考核和科室人员考核同步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同时将社会评议制度纳入政务公开专区制度建设体系并上墙,2022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

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2.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3.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4.

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有些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一些应公开的信息需要经办人员催促后才提供相关材料予以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因工作繁杂,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

  2023年度,我局将依据上级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加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围绕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学习,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提高信息筛选与发布工作能力,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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