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林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4 00:00 | 来源:永安市
                     永安市林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 909 号;邮编:366000;电话:3633535;传真:3630708)。

一、概述

2012 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森林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了群众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2 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信息、林业政策信息、行政许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其中:林业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的政府信息4条;林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条;林业规划计划信息18条;行政许可的政府信息1条;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政府信息5条;林业科技教育的政府信息1条;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政府信息13条。

㈡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是网站。我们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所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市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3条,林业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0条。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政府信息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㈠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2012年,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分管1人,专职1人),职责明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㈡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年,我局共投入3万元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用于信息网络设备及维护、资料印刷等。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013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森林生态文明建设的信息服务。

附件:

 

2012年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2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8

33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8

33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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