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6:00 | 来源:永安市林业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巴溪大道909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535,邮箱:yal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22年永安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全市林业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林业信息公开取得更大成效,统筹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制作信息6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44条,占比64%;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6条,占比23%;不予公开信息数9条,占比13%。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占比41%;其他类26条,占比59%。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办结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根据“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主题,及时将我局政务信息向全社会公开,确保丰富各类栏目信息,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

   二是加强发布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发布内容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层层审核把关,把牢敏感信息审核关,确保发现错误信息及时纠正,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安全、不涉密,有力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林业日常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提供、发布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林业改革、野生动物保护、林业产业、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林业重点领域,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二是利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图书馆、档案馆等平台扩宽公开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2年主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44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报送、评议、考评和监督、保密审查等系列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制度纳入政务公开专区制度建设体系并上墙,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

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89.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2.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3.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4.

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提供材料方面欠缺积极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精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条例、制度的学习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在会议以及日常学习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组织林业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报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林业重点工作公开力度和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到位。三是推进明确信息公开的重点。发挥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发展规划等作为今后信息公开的重点,统筹推进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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