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0 11:24 | 来源:永安市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由永安市民政局编制,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ya.gov.cn/zfxxgkzl/zfxxgkndbg/),如有疑问或意见请联系:永安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11639。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规定,认真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永安市民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将全年公开任务分解细化到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落实好社会救助、扶贫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各科室和局属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督促、协调、公开等工作。

  (一)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落实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指导督促永安市慈善总会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2016年8月,市慈善总会开展“金秋助学·情暖燕城”活动,我局在“永安市人民政府”和“永安市民政局”网站公开《2016年度金秋助学金发放花名册》,公示公告受助学生的家庭情况、受助金额等详细信息,保障助学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9月,市慈善总会正式开通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融合慈善宣传和慈善捐款2个功能,发布慈善总会工作动态、捐款项目和捐赠资金明细,为市民了解慈善项目、参与慈善活动打造一个公开透明的新平台。10月,与深圳市一环保企业联合开展“放心饮水工程进乡镇及农村公益慈善惠民活动”,为我市福利院、老年公寓、敬老院等机构捐赠并免费安装净水器;11月,成立我市首个邮爱民生慈善超市(小丽慈善超市),我市救助对象可到该超市优惠购买生活用品,两个活动均邀请电视台专门报道,通过电视、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确保我市慈善总会扶贫捐赠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落实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2016年,在“永安市人民政府”和“永安市民政局”网站公开救助信息5条。一是《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的通》(永民〔2016〕10号),主动公开今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2560元提高到2784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从人均7368元/年(614元/月)提高到人均7800元/年(350元/月);二是《2016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永民〔2016〕57号),公开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在救助人次、救助水平及资金支出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如“城乡低保对象人数为1235户20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78.52万元,上半年医疗救助对象为3823人次125.55万元,上半年临时救助城乡困难家庭6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3.69万元”等重要救助信息均有集中公开;三是《关于永安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办〔2016〕38号),对社会公开我市城乡医疗救助最新范围、水平和资金筹措标准等信息;四是《关于印发永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办〔2016〕51号),明确了四类救助类型、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额、筹集标准等内容;五是《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永民〔2016〕103号),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2784元提高到3720元,切实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落实减灾救灾信息公开

  2016年,公开防灾减灾信息3条。一是《永安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永民〔2016〕1号);二是《2016年“送棉被保暖冬”活动各乡镇救灾棉被发放出库单》,公布发放至各乡镇街道及部分福利机构的救灾专用棉被、冬衣数最;三是《关于下达2016年度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永财(社)指〔2016〕109号),公开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确保社会群众及时了解我市救灾工作、救灾物资及资金调拨使用情况。

  4.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在“永安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设有“通知公告栏”专门公布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2016年,公开有关信息27条,其中社会组织成立登记5条,社会组织变更登记10条,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2条,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7条,社会组织年检通知2条,其它1条,由社会事务科设有专人管理,做到实时更新。

  5.落实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

  根据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救助站、福利院、老步龄办等8个单位)的2016部门预算说明和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按时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和“永安市民政局”网站公开。

  (二)强化组织机构建设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网站后台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审议小组、监督小组、评议小组。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全年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会强调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任务完成。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继续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一年来,我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4个配套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局在“福建永安”人民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9条。截至目前,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7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今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9条,分七类: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赠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6条;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条;财政预算决算32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条;应急管理2条;工作动态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永安人民政府网和民政局门户网站以电子文件形式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利用局公开栏、宣传栏、led电子屏宣传政务信息;三是利用“防灾减灾日”、“中华慈善日”等宣传日,以设立现场咨询台、发放传单等方式公开政策法规信息;四是开通永安市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慈善信息宣传;五是通过电视滚动条宣传2016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信息,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今年来,我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尤其对新《慈善法》做了详细解读,一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和“永安市民政局”网站发布《慈善法》及权威解读;二是利用首个“中华慈善日”在南门广场发放传单,宣传《慈善法》,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三是开通永安市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最新政策动态与解读。四是7月27日做客永安市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对民政职能、工作成效和有关业务政策进行介绍和解读,有效增进了民政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理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数量。2016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历年累计0条。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6年度无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6年度无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计金额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丰富,信息公开知晓率有待提升。为此,下一步将采取改进措施:一要多利用广播电视,开设微信、短信平台等方式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二要加大宣传我局信息公开的媒介和平台,提高知晓率,更好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批评,进一步提高民政服务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附件:永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9

17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9

17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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