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4 11:00 |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由永安市民政局编制,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ya.gov.cn/),如有疑问或意见请联系:永安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11639。

  一、概述

  今年来,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民政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永安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和《永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将2018年公开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救灾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领域,全面公开救助花名册、救助标准,福利补贴发放、老区扶贫资金、慈善公益、行政许可等相关文件。

  (一)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重点落实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1月至12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有关文件16份、信息22条,社会救助、精准扶贫工作更加公开化、透明化。

  1.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方面。公开每季度、每半年的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简况,包括救助人次、救助金额等内容。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今年9月起在“社会救助”专栏每月公开当月的城乡低保人员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花名册,设置投诉联系方式,以全面公开的方式接受监督。

  2.临时救助方面。重新修订并公开《永安市临时救助办法》(永政办〔2018〕67号),同步发布《办法》政策解读,对加大特困人员和孤儿的救助力度、明确临时救助标准、改变临时救助方式等方面进行解读,以利于广大群众理解临时救助办法,充分发挥政策作用。每季度、每半年公开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简况,对救助次数、人数、金额、物品有详细说明。

  3.救灾救助方面。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永民〔2018〕65号)、《永安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永民〔2018〕54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永减委〔2018〕1号)、《关于下达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物资储备补助资金的通知》(永民〔2018〕4号)4份文件,公开救灾资金、救灾政策,对防灾减灾知识进行有效宣传。

  4.老区扶贫方面。公开《关于下达2018年度老区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永老区办〔2018〕1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永老区办〔2018〕2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老区村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永老区办〔2018〕4号)3份文件,公示中央和省级老区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接受社会监督,助力专款专用。

  5.福利、慈善事业方面。公开《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永民〔2018〕10号),促进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在监督下按时、准确发放。公开《永安市慈善总会关于做好“放心饮用水工程进农村进社区”公益慈善捐赠惠民活动的通知》(永慈〔2018〕1号)、《关于做好2018年慈善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永慈〔2018〕1号),公开赠救助的范围、对象、标准及申请方式,充分发挥慈善捐赠惠民、助学作用。

  (二)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2018年我局公开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决定书49份,将我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成立、注销、变更、年检结果等信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以促进社会组织诚信、依法运营,督促不达标社会组织及时整改。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一年来,我局严格依据《条例》、《办法》执行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4个配套规定。制定并公开2018年《永安市民政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永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永安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等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民政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4条。截至目前,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04条,分六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条、行政许可49条、抢险救灾优抚10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7条、政策解读5条、社会救助2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我局主要在永安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电子文件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利用公开栏、宣传栏、政务服务大厅、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政务信息;还利用“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日,以开展现场咨询、发放传单等方式公开政策法规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1.做客市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今年7月25日,由市民政局局长带队,通过主持人访谈、接听群众热线电话等形式,现场与市民朋友交流互动,对养老服务、社区建设、殡仪馆提升改造、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文件政策进行解读,主要领导在线解答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低保申请、老年证办理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效地增进了民政部门与广大群众之间的沟通理解。

  2.在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有关慈善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临时救助办法等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对有关规定、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实施办法等进行详细解读说明,有利于群众更好地理解民政政策规定,促进政策发挥实效。

  (五)报送两馆情况

  2018年,我局报送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公开信息共7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数量。2018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历年累计3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8年度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8年度无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改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报刊期刊等媒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二要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强化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督促各科室(部门)主动、及时报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民政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附件:永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4

34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4

34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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