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08 00:00 | 来源:永安市

  2013年,我局在上级信息公开办公室指导下,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局办公室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结合民族与宗教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就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作出规定了明确安排,将执法依据、程序、完成时限等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企业、群众的监督。

  三是深化学习教育。通过局机关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市信息业务培训,提高了信息采编水平。

  四是渠道公开畅通。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对机构设置、政务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业务信息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在政务信息网上按相关板块予以公布了修订后的《永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永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方便了群众查阅和咨询,为及时、准确地公开我局信息提供了平台,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五是主动公开信息。我局坚持公开原则,对政务信息进行了梳理,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2013年全年公布政务信息8条,历年累计20条。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制度建设、安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二是机关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等。

  (一)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

2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8

2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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