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4 09:02 | 来源:永安市本站原创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宗局根据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概况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局办公室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2014年度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实现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民族与宗教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就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作出规定了明确安排,将执法依据、程序、完成时限等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企业、群众的监督。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规范公开目录和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加强相关培训,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能力素质。

  (四)规范公开内容和格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按照规范后的公开目录进行分类,2014年我局按时间先后顺序和格式要求共公开信息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严格按要求梳理和挖掘信息资源,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单位执法依据更新的工作信息和廉政建设、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规划计划信息4条,主动公开信息1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还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到目前为止,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目前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六、本单位同意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

  我局2014年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为22条,没有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二)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一)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2

7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2

7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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