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9 19:00 | 来源:永安市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宗局根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政府网站公开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的信息11条,为群众提供了方便,现将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局办公室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2015年度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实现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民族与宗教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就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作出规定了明确安排,将执法依据、程序、完成时限等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企业、群众的监督。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规范公开目录和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加强相关培训,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能力素质。

  (四)规范公开内容和格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按照规范后的公开目录进行分类,2015年我局按时间先后顺序和格式要求共公开信息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2015年,市民宗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规划计划信息7条,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

  (二)公开信息分类。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族宗教政策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主要形式。通过网站、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2015年,我局开展了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共悬挂横幅标语、LED电子宣传标语37条,发放宣传手册11000份,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咨询600多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我局2015年未收到依申请信息。

  (二)受理办理情况。我局2015年未办理依申请信息。

  (三)不予公开情况。我局2015年无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的主要问题及困难。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二是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

8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

8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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