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0:15 | 来源: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报告按要求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永安市巴溪湾南山路1号,邮政编码:366000,联系电话:0598-3650870,电子邮箱:yamzj365087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省、三明以及永安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并根据民族宗教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1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0条,占比77%;依申请公开2条,占比15.3%;不予公开信息1条,占比7.7%。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30%;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10%;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占10%;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占40%;其他类1条,占1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办结0条)。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积极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按时向市公开办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季度统计报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同时,我局按规定及时完整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和电子文本共1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采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按年度进行,考核与局机关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结合进行。一是监督考核各科室政府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准确、全面;二是监督考核各科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结情况;三是年终将考核意见报局务会议确定考核等次。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指南和目录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整改建议落实不到位和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变更、撤销或终止时,不及时公开的予以考核等次不合格处理。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认真梳理本部门权责事项,实现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同事项、同依据、同类型、同标准,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开《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权责清单》。充实和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6项,为服务对象提供更为便利的办事服务。二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积极宣传新形势下中央和省、市民族宗教政策,局领导在全市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进一步增强处理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序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建设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三是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5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5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政府要求和社会期待还有一定距离,社会公众感兴趣的信息内容所占比重不多。一是受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限制,政策解读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民族宗教工作敏感性强,大量的公文是政府部门的内部公文,能公开的文件数量较少。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一是针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的配套解读;二是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继续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条数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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