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9:08 | 来源: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1号,邮政编码:366000),联系电话:0598-3650870,电子邮箱:yamzj365087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优化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1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4条,占比77.8%;依申请公开信息数3条,占比16.7%;不予公开信息数1条,占比5.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占比7.1%;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比7.1%;为民办实事类信息信息10条,占比71.5%;其他类2条,占比14.3%。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县级统一安排,积极对接网站改造相关工作。二是按期持续做好两馆报送工作。2022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条,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4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严把信息发布关,确需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予发布。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并将社会评议制度纳入政务公开专区制度建设体系并上墙,2022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2.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3.

 

 

 

 

①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⑦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⑧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4.

 

 

 

 

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②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政府要求和社会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我局政务公开专职管理人员不足,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各股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公开的标准还不够高,公开内容的界定把握的不够准,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亟需深化改进,我局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推动作风转变,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工作制度。督促各股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把握好公开的时限性,把握准公开的内容,使得政务公开更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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