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1 10:11 | 来源:永安市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永安市市场监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安市燕江中路619号,联系电话:0598-3633352,电子邮箱:yasjjbgs@163.com,邮编:366000)。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以强化市场监管为抓手,不断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着力抓好服务升级、管理创新、体制转型和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和落实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将有关我局的部门领导及其分工、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职能、与本局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情况、行政许可、非许可及执法类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事项等有关文件进行公开。同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有关制度,加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重新梳理本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

  2.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15年决算说明、2016年预算说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按要求成立相应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审议小组、评议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规范开展。

  (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三个转变”:由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由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由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二是努力做到“三个更加”: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三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力度。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1. 强化对内公开。坚持对本单位内部财务收支、工作人员任免、晋级、交流、奖惩等事项,按要求通过内部公示、会议通报等形式予以公示。

  2. 突出对外公开。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对重点涉及群众利益、公众反应强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3. 发挥网络作用。通过永安市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我局还对涉及我局行政职能、组织机构、政策法规、指南等内容及时充实完善。

  4. 扩展公开途径。充分运用局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发布相关政务公开信息,为群众查询提供便利,有效接受群众监督。

  (六)政务公开指定任务完成情况。

  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2016年,通过系统归集公示行政许可方面:新设立内资企业844户、注册资本33.43亿元,外资企业9户,注册资本79万美元,个体户3111户,资金数额2.52亿元;全市累计约有3839户内资企业(年报率90.31%)、79户外商投资企业(年报率98.75%)、16149户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7.19%)、5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3.56%)通过公示平台成功申报并公示了2015年度年报。行政处罚方面: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8件,罚没80余万元,抽样送检农资(化肥)样品5个批次,药品53批次,食用农产品130批次,乳制品8批次,加工食品9批次,餐饮食品9批次,委托抽检餐饮具625份。企业严重违法失信方面:2016年,内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08家,移出95家;外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9家,移出1家。

  2、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及《永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6条。

  3、食品要求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糖、豆制品、乳制品、罐头、冷冻饮品等食品药品不合格的通告共38条,让民众能够及时了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4、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公开《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关于“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科学解读》、《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关于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科学解读》、《端午节粽子安全消费提示》和《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关于“甜味剂”的科学解读》、《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关于“着色剂”的科学解读》等12条信息,对人民群众保健食品消费进行警示。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

  一是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二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6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的主要类别:涉及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8条,财政预算决算8条,应急管理19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62条,工作动态1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采取网站公开为主,电视、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使群众可以多渠道获取我局工作信息,了解政务动态。开通“食安永安”微信平台,发布工作动态、消费预警等信息200余条,聚焦群众在政策上、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充分发挥《中国医药报》、《中国工商报》、《福建日报》、《三明日报》等各类报刊媒体的社会宣传效应,及时向社会传递最新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6年未有群众提出需解读政策条款。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6年度,公开《端午节粽子安全消费提示》和《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关于“甜味剂”的科学解读》等社会关切情况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6年度,已答复数1件、待答复数0件,“同意公开”但政府信息不存在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方面及不予公开原因:2016年度,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计金额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网上服务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四是信息公开统计报表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7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质量;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加强保密审查;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到位。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6

46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6

46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