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6 16:05 | 来源: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要求,特向社会公开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安市燕江中路619号,联系电话:0598-3633352,电子邮箱:yasjjbgs@163.com,邮编:366000)。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深入、更全面、更有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体系。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公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文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思路、要求、对舆情、投诉等信息公开提出细则要求。制定了《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二)公开渠道。主要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的政务公开栏目,以及永安市政府和本局政务公开栏公开有关信息。同时,在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公开渠道,灵活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海报、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公众看得到、看得懂。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8年,我局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其中法规文件68条;工作动态83条,图片信息42条。

(四)加强重点领域公开。根据我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我局认真做好涉及牵头负责工作。

  1.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简约前置利民、机制创新便民、运行高效暖民”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等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名称网上申报”系统运用,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目前已实现31证合一,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积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自实施以来已有80多家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申请登记。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力促市政府出台了《永安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制作了办事指南、示范文本、企业登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放置于窗口,并在福建政务服务网(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指南,详细公开了事项名称、事项类别、事项性质、申报对象、办理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条件及申请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在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至目前,我局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均在福建政务服务网公开了办事指南,占总事项数的100%。

  2.推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立足被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是双向互盲的原则,接收分派抽查任务,规范检查流程,保证了市场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降低了基层履职风险,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透明度。

  进一步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化。“两单”方面,健全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两库”方面,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一细则”方面,制定随机抽查事项细则;“一平台”方面,检查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实现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

  我局将9个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除外的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106名人员全部纳入不定向抽取人员名录库。今年来,已完成内资企业抽查任务8次,抽查企业170户,抽查结果及查处情况在抽查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市场主体名称、住所地、检查结果类型、存在问题等。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对象的诚信档案,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惩戒。

  3.企业年报方面。通过电视台、大屏幕、永安政府门户网、微信平台加大企业年报公示宣传力度,重点对个体工商户实现微信年报进行宣传,提醒市场主体把握好年报时间节点。同时,制定年报公示月度推进计划,量化工作指标,细化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序推进年报工作。今年来,指导5030户内资企业(年报率92.92%)、92户外资企业(年报率95.83%)、77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6.02%)、18942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8.37%)通过公示平台成功申报并公示了2017年度年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今年来,召开案审会13次,涉及案件39件,依申请公开举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2件次,共立案223件,罚没入库20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起。推进企业信用诚信建设: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提请市政府命名永安市金凯烘干设备有限公司等90家企业为永安市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指导48家企业成为为三明市级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指导我市20家企业参与福建省级“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3.15期间,组织14家企业负责人在佳洁广场集体宣誓,树立诚信企业良好形象。联合市法院开展“失信人员”曝光活动,共对24名因经济失信进入“黑名单”人员进行现场曝光,警示广大群众自觉提高诚信意识,维护社会诚信。扎实推进落实全省“一张网”建设的有序开展,今年来,全市共完成3545条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共享,目前我局已实现3个100%,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公示的信息归集率达到100%,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同一企业已归集信息100%记于该企业名下。成功对接福建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失信企业联合惩戒三个平台,及时推送共享失信企业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五)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市财政局统一要求,2018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的预决算相关内容。

(六)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高效便民、问题导向的原则,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宣传。在永安电视台开设“食安永安”和“市场监管零距离”两个专栏,通过电视台、大屏幕、滚动屏、立体橱窗、灯箱广告、公交站台宣传栏、“食安永安”微信平台等方式,积极开展创建省级食品社会共治示范县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与公众的参与意识,共拍摄宣传片1部、设置橱窗广告6个、灯箱广告12个,立体广告3个,设置宣传栏30个,印制并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

  2.公开监督抽检信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全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2018年计划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49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07批次,普通食品抽检任务142批次。今年来,已抽样送检各类食品样品387批次,目前未出报告30批次,已出报告357批次,11批次不合格。

  3.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和备案信息。在行政审批信息和备案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已公示永安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6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公告2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公告3件,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公开4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公开3件,小作坊名单汇总表公示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度共制作信息70条,其中: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68条,占比97.14%,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条,占比2.8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有以下3个类别: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1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0条,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2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要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的政务公开栏目,同时通过“食安永安”微信号及本局微博、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分别报送规范性文件68份。(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主要公开渠道为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栏目。通过网站发布解读稿等方式开展解读。2018年,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7条。

(五)回应社会公切情况

  1.2018年,通过网站、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发信息和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内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防控、校园餐饮安全、监督抽检、餐饮具安全、明厨亮灶等工作,发布警示信息29条;编印并发放了2866份宣传资料,内容包括安全用药、扫黑除恶等内容。

  2.2018年,办结1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其中主办5件,协办8件。成功对接全国“12315”、“12331”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争创永安市“金牌调解室”。2018年,“12315”共受理各类申诉、举报共计424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365件,举报59件,调解成功率为95.79%,争议金额258.8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07万元;“12331”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来信共90件,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共407件;办理诉转案16件,已办结4件,罚没2.9万元,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难必帮、有案必查规范工作模式,健全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及时处理”。继续完善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治信访维稳1+N调解委员会工作,信访件10件,办结12345平台诉求件107件,办结率100%。

  3.2018年3月14日,局长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永安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在线交流,针对队伍作风、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等方面接受群众评议,并对群众关切的商事登记、消费维权、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突出问题进行在线解答,为群众解决问题6个。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情况。2018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均为网络申请。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

(二)办理公开情况。同意公开答复1条,占50%,不予公开1条,占50%。

(三)“不予公开”情况。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不属实。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公开内容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符合公众理解角度。

(二)改进措施:一要加强平台建设,提高信息传播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新媒体及第三方平台作用增强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二要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公开工作中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8

64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8

64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2

7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4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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