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1:00 | 来源: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619号),联系电话:0598-3633352,电子邮箱: yasjjbgs@163.com,邮政编码:366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5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50条,占比98%;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占比2%;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0条,占60%,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20条,占4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7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8条。受理方式均为网络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为全面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由1名分管副局长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及时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文件均经过保密性审查后方能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2020年度,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50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分别报送50份。(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 

  (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准则,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在做好日常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围绕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 

  1.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简易注销”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营商环境。目前已实现31证合一,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积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今年以来已有1000多家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申请登记。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制作了办事指南、示范文本、企业登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放置于窗口,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指南,详细公开了事项名称、事项类别、事项性质、申报对象、办理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条件及申请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在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至目前,我局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均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了办事指南,占总事项数的100%,并引导企业申请登记事项从省网上办事大厅登录,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共登记内资企业8395户,注册资本5609849.37万元,其中今年设立登记1243户,注册资本770848.19万元;我市共登记外资企业96户,注册资本77551.98万美元,其中今年设立登记11户,注册资本2497.12万美元;我市共登记个体工商户86558户,资金数额423842.66万元,其中今年设立登记64230户,资金数额224536.79万元。 

  2.深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0年度,我局共办结各类违法案件115件,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均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平台上,公示率为100%。  

  3.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全省“一张网”为抓手,强化信用大数据监管。扎实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应急归集报送系统”工作,积极承担牵头职能,与相关部门点对点联系,通过现场教学、电话指导及时答疑解惑;各部门分别指定一名联络人员,为确保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落实到位,建立“一张网”联系网络,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标,实现部门之间的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为诚信体系建设和后续监管提供保障。截至目前,31个相关部门已全部开通上线,在“行政许可信息采集”、“行政处罚信息采集”、“抽查检查情况采集”、“联合惩戒信息采集”、“小微扶持信息采集”等模块共录入相关信息10345条。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1)公开监督抽检信息。根据三明市局风险监测任务及案件办理需要,我局制定了全年抽检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抽检区域对象、品种、项目和批次。同时加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每月对蔬菜农残及水产品甲醛等开展快速检测,对食品质量进行初步筛查,为针对性抽样送检提供靶向。今年,我局共快速检测农产品及水产品6480余组,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972批次,均在政府网站公开。(2)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和备案信息。2020年度公开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公开12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公告3件,新发证小作坊名单7件,食品监督抽检情况7件。(3)加强政策解读回读工作。2020年度,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解读2条政策解读信息。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1)开展“政风行风热线”提升服务效能。9月由局长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永安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在线交流,针对队伍作风、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接受群众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群众解决问题5个。(2)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度,办结2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其中主办11件、协办10件,满意率100%,均按时办理结束,并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办理结果。(3)推进消费维权保障工作。今年来,“12315”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共计1631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917件,举报720件,接受消费者咨询870人次,调解成功率85%,争议金额155.9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94万元。(4)信访办理情况。2020年,办理信访件26件,办结12345平台诉求件596件,办结率100%。(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的预决算公开相关内容。 

  6.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发动、助推提升的原则。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广泛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刊、LED、宣传小册子等普及食药安全知识,提高公众消费维权意识。  

  7.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我局成立工作专班专门部署,要求相关科室对照任务,主动担责,扎实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专栏设置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共服务”4大块公开事项栏目,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契机,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内容,日常开展工作考核,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切实发挥社会评议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督保障实效,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2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1 

0 

145 

行政强制 

9 

15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7 

2304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2.政务公开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  

  (二)改进情况: 

  1.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好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需求。 

  2.进一步结合实际,根据文件精神,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 加强栏目建设,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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