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5:32 | 来源: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永安市燕江中路619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352,电子邮箱:yas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全面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共制作信息4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39条,占比88.64%;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5条,占比11.36%。公开政府信息中,安全生产类信息6条,占比15.38%,其他类信息33条,占比84.62%,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8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9条,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推进食品药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公开监督抽检信息。根据三明市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需要,我局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抽检区域对象、品种、项目和批次。同时加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每月对蔬菜农残及水产品甲醛等开展快速检测,对食品质量进行初步筛查,为针对性抽样送检提供靶向。2022年,我局共快速检测农产品及水产品2000余组,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1341批次。

  (2)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和备案信息。2022年度公开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信息24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公告7件,新发证小作坊名单10件,食品监督抽检情况7件。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细化梳理办事指南入驻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事项管理系统(办事服务类),并与标准化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关联绑定,确保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的各类办事服务信息规范、准确、完整,链接有效,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实现同一事项办事标准与全省统一。截至目前,我局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均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了办事指南,占总事项数的100%,并引导企业申请登记事项从省网上办事大厅登录,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2022年,“12315”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共计1625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1295件,举报655件,接受消费者咨询425人次,争议金额35.2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19万元;及时处理信访件21件,办结12345平台诉求件876件,办结率100%,积极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2)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预决算相关内容。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2年,办结1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其中主办9件、协办9件,满意率100%,均按时办理,并及时公开办理结果。

  4.推进“诚信永安”建设。

  通过福建省“互联网+监管”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强化信用联惩及信用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20+4336(个体户)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53户次,改正失信行为102+4237(个体户)户。14户市场主体被评为永安市党员诚信示范企业(店),5户市场主体被评为三明市党员诚信示范企业(店),1户市场主体被评为福建省党员诚信示范企业(店)。

  5.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完善“一单两库”,将全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不定向抽取人员名录库,同时,建立定向抽查后备检查人员数据库,全局机关除后勤科室、直属单位外,所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后备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后续开展的专项、定向抽查任务做好准备,目前共纳入90名。今年以来,开展部门“双随机”抽查2次、牵头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2次,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6次,检查市场主体256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4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电子化公开有关信息,同时利用福建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其它渠道接受公众对涉及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2022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分别报送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及电子文档39份。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局办公室牵头,其他有关科室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业务职能,将各项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深入推进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2.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3.不予公开

①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⑦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⑧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4.无法提供

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②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不予处理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②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⑤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其他处理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③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各种形式努力提高政务工作的水平,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内容不具体细化、重点不够突出。

  2023年,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方法,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围绕食品药品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我局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同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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