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水利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07 00:00 | 来源:永安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水利局编制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3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历年累计121条。

  (二)公开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有以下9个类别: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行政审批类、工程建设类、水利安全生产类、应急管理类、水利管理类和工作报告类。

  (三)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即可查询本局公开的各类信息。

  2、信息公开栏

  3、到本局咨询、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年来,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暂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水利信息需求与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四是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尤其是执行力上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创建更好的信息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和扩大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让公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并监督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监督力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七、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事项。

  八、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

12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

12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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