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水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7 10:08 | 来源:永安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水利局编制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32435。

  一、概述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健全机构。根据要求我局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定兼职工作人员1名。

  2、完善指南和目录编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编制《永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并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3、强化落实。一是制订《永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宣传奖励制度》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是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将信息公开纳入局工作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数40条,历年累计201条;

  (二)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行政审批类、工程建设类、水利安全生产类、应急管理类;

  (三)公开形式: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即可查询本局公开的各类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局主要政策解读工作方面是水利方面政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截至2015年底,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201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未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暂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水利信息需求与期望还有差距。比如,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业务繁忙,更新信息有时还不是非常及时;与公众互动少,社会参与不够;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创建更好的信息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和扩大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让公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并监督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监督力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附表:永安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0

19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0

19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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