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水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0 17:49 | 来源:永安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水利局编制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部署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永安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充实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突出重点,规范内容

  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了我局工程建设、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3、公开内容,形式多样

  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在我局办公区墙上设置公开栏,将属于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完全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并在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公开了审批项目、办理条件、办理依据、工作时限等,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开展咨询服务。结合“法制宣传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灾减灾宣传日”、“水土保持宣传日”等宣传活动,设立政策咨询台、宣传展板,开展法规宣传,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和支持我局开展工作的意识,促进各项政策和法规进一步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永安市水利信息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公布,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数26条,历年累计227条;

  (二)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行政审批类、工程建设类、水利安全生产类、应急管理类;

  (三)公开形式: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即可查询本局公开的各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年来,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暂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落实不够,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制度不够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监督力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6

22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6

22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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