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统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30 00:00 | 来源:永安市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永安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853106。

  一、概述

  《条例》颁布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部署。

  1、强化组织机构建设。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设立了局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1名分管领导,2名兼职人员,负责单位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自局信息公开办正式开展工作以来,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2、完善指南和目录编制。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编制《永安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永安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建设。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对象、范围和基本要求,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

  4、加强学习培训。积极主动向政府信息公开联系、学习业务,并组织局信息公开办人员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通过以会代训方式提高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知识水平。

  二、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0件,群众投诉0件,建议0件;网上受理群众来件0件。未发生一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四、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市信息公开办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问题:一是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还不够到位,内容梳理还相对滞后。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不到位,信息归类不准等。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还存在差距,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规范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指导,依据《条例》的规定,结合统计实际,加强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科学分类。三是做好人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业务衔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以保证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持续开展。

  附件:永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2011年度统计报表

 

 

  永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2011年度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6

其中:1.网站公开

16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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