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9:46 | 来源:永安市统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统计局办公室(永安市巴溪大道1111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833506,电子邮箱:yatjmy@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深化数据开放,力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3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3条,占比62.2%;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4条,占比37.8%;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比26.1%;其他类信息17条,占比73.9%,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2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责任科室、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密切配合,提升统计工作透明度。

2、强化统计信息发布。一是对统计指标进一步细化分组,方便社会各界获得更翔实的经济数据。二是加强统计分析,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提振发展信心。本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上发布统计数据86条,统计分析11篇。为实现永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贡献统计力量。

3、注重统计宣传工作。以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月、庆祝新中国统计机构成立7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普及了统计法统计知识,让统计工作走进更多群众的视野,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做好统计信息栏目的更新工作,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方便群众了解本市经济运行情况。二是积极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等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三是做好报送两馆工作。2022年我局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数23条,向市图书馆、档案馆送交公开信息23条。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 

2022年我局认严格实行信息编写、报送和审核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合法。同时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工作考核,并将社会评议制度作为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2022年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

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2.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3.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4.

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增强、公开时效性仍需提升、公开载体仍需丰富。

下一步,我们将补足短板弱项,优化服务水平,提升公开能力。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强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不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各科室及时撰写信息分析,确保信息分析的时效性,并及时发布最新的政务信息和统计数据,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产品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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