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8:59 | 来源: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永安市燕江东路1299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1669,电子邮箱:yatyjr@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1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5条,占比45.5%;依申请公开信息数4条,占比36.4%;不予公开信息数2条,占比18.1%。主动公开信息中,其他类信息5条,占比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2021年政府换届人员变更后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落实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2021年结合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及时梳理整合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图书馆、档案馆等平台及时公开退役军人事务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依托“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及永安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主动回馈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在退役军人返乡之际,到驻永部队宣讲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召开退役军人专题培训会,宣传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政策及退役军人返乡落户、社保转接、就业创业等普遍关心事项。通过LED显示屏、公开栏、网站、电视、广播、微信、短信、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工作动态,发布各类动态信息40余条。我局严格贯彻《条例》精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2021年共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条,向市档案局和图书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5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不断健全完善我局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小组作用,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主动接受社会评议,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因人少事多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指定专人负责但都是兼职,信息公开工作精力投入不足,工作能力上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还需进一步梳理,信息发布未能完全做到及时、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高位置,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强化沟通协调,进一步总结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和不足,组织各科室对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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