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6:20 | 来源: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卫生健康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写,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福建省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7栋2层,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490,电子邮箱:yaws999 @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卫生健康部门的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突出疫情防控、计生奖励金扶助、饮用水检测、财务预决算公开等重大事项的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永安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息数共3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办结0条,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审核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所有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统一填写《政务公开登记表》,并经科室负责人、公开办、分管领导及监督小组领导进行层层审核报批后,再经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编辑发布。涉及秘密、机密文件,除了用专门计算机进行文件制作外,严格按保密文件的权限进行管理,一律严禁对外发布。同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干部职工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动态管控,未经许可不得在网络上散布与工作相关信息,尤其是涉及疫情的防控等敏感信息,统一经“今日永安网”和市政府网站进行权威发布,全年未出现网络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依托市政府网站和政府户外公示栏的平台作用,2020年,我局制作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均按要求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将信息报送“两馆”;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医疗卫生信息37条、卫生健康法律法规29条,财务预决算信息46条,权责清单1条、信用建设专栏信息27条。二是不断拓宽公开载体和渠道,借助《学习强国》《中国人口报》《今日永安网》等媒体平台,全年来,共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152条,其中,在学习强国发布信息12条。三是设立信息宣传奖。为了鼓励我局干部职工加大对信息宣传的报道力度,在二级绩效制定中,将信息宣传作为正向激励奖,以市委宣传部每季通报成绩和《永安要讯》通报排名为依据,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一是以制度为保障。我局不断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制度,拟定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及考核评估制度,并将制度贯彻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全程。二是以组织为依托,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落实政务公开文件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监督小组层层审核机制。三是以检查为手段,认真开展经常性的工作检查,及时公开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局监督检查小组要针对检查内容开展明察暗访,每年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填写检查情况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影响。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以媒体解读、网站公示的形式,用“权威声音”第一时间传递疫情防控政策信息,今年共发布各类疫情防控相关信息90余条。同时,以在线访谈的形式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5月17日,市卫健局、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坐客政风行风热线,介绍上半年永安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具体涉及到疫情检查督导、学校防控、募集到的社会捐款和物资使用情况等,回应公众关切;9月9日,永安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坐客直播间,重点解读新冠肺炎的核酸检测、疫情期间住院和探视陪护等重要政策信息,为公众答疑解惑。 

  2.聚焦卫生决策信息公开。加大卫生健康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均按第一时间进行公示,2020年,共公示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部门等其他管理事项共计1200余项,极大地提升卫生健康重大决策公开实效。  

  3.聚焦卫生公益事业公开。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围绕卫生健康的部门职责,主动公开红十字会专项审计报告、饮用水卫生质量监督检测、餐饮具集中消毒检测及游泳池检测结果、医疗专技人员的资格考试、红十字会捐助款等,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公益事业的执行公开。同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奖励扶助事项,则全面公开扶助对象认定、扶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并将2020年特别家庭一次性补助对象、计划生育家贡献奖励扶助对象、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扶助对象等名单进行公示。 

  4.聚焦卫生重点工作公开。聚焦重点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公示防汛救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方案、重点寄生虫病调查实施方案、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期间高考医疗卫生保障方案等,并在户外公示栏公示了永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永安市防汛救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020年版)等重要信息,确保公众对重点工作的知情权。 

  5.聚焦应急舆情处置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及时成立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不断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公示机制。2020年,共接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有关疫情诉求件200余件,热线电话2万多个,诉求问题主要集中在咨询口罩预约、外地(境外)入永人员管控、健康证明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事宜。我局迅速应对,从除夕起全员取消春节假期,全天候24小时接听群众来电,对群众反映的内容及时核查,做好诉求件的答复反馈工民意快报》送达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借助市政府网站、《今日永安网》等平台,第一时间作,并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社情公示疫情防控信息,此项工作受到永安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管理委员会及永安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得到市领导的肯定批示。

  6.聚焦卫生财务信息公开。定期对局机关及22家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信息、收入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等预决算信息进行公示,在禀持合法、谨慎原则下,正确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做到信息公开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可靠。同时,公开过程中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特点,信息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信息使用者解读。 

  7.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的落实。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我局重点从三方面推进“两化”建设工作:一是制订方案。拟定卫健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二是精心编制目录。结合我局的权责清单,梳理出我市卫生健康领域目录事项和标准,并根据三明医改文件精神,增加了“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情况”的特色项目,其中一级事项11项,二级事项140项,三级事项98项。三是及时发布信息。按照市公开办要求,及时发布标准化目录,发布涉及卫生健康类法律法规29条,涉及标准化目录的信息3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1

58

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126

1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66

66

行政强制

0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梳理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了卫生健康领域的政务公开内容及公开事项,强化了公开时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阅读量少、信息获取人数少以及报送“两馆”的信息借阅人数少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卫生健康行业的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户外公示栏、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同时,加强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载体,提高信息阅读量,不断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