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2:03 | 来源: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7栋二层,邮政编码: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490,电子邮箱:yaws99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突出疫情防控信息、卫生健康领域公益事业、卫生行政信息、财务预决算信息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信息政务公开。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共制作信息6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54条,占比78.26%;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0条,占比14.49%;不予公开信息数5条,占比7.24%。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比7.4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占比1.85%;行政许可类信息8条,占比14.81%;科教文体类信息13条,占比24.07%;其他类17条,占比31.48%。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3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不断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强化信息监督。各科室报送的政务公开信息,需经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监督组长层层审批后,才允许在政府公开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强化敏感信息管控。针对疫情防控以及涉及卫生健康行业的敏感信息,需统一经“今日永安网”和市政府网站进行权威发布,不得私下经微信、微博等自媒体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依托市政府网站。我局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2021年主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54条;局领导坐客市政府网站1期,在线解答关于疫情防控的权威信息。二是依托12345平台。2021年,共收到“e三明”“12345”平台转办的群众投诉件314件(其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投诉件290件),收到市信访局转办群众信访件15件(其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投诉件13件),全部在时限内予以答复。三是依托媒体平台。截至12月底,我局共被上级采用信息474篇,其中,中央媒体1篇、省级主流媒体16篇、三明级媒体11篇、学习强国APP采用信息8篇;中国人口报31篇,人口与健康杂志4篇,健康福建杂志6、福建卫生报2篇,省级卫生健康委(含新闻网)64篇,三明市卫健委网站64篇,三明长安网站9篇,三明文明网10篇,永安要讯16篇,永安级网站232篇。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并拟订我局的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及考核评估制度,不断强化制度保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局每半年开展1次监督检查,针对全年度公开的信息事项、内容和数量、特别是涉及国家机密、个人身份等敏感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示力度、信息公示数量上都有较大的进步,但离政务公开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时效意识不强:个别文件因拟订与成文时间较长,发文时未更改最新的成文时间,导致文件超期。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工作大多按部就班。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苗接种、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卫生健康领域信息的公示力度,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听取民众意见的重要抓手,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增强时效性。办公室在文号发放环节时,要严格对文件的公示意见、拟订和成文时间进行把关,确保文件的时效性和及时性。三是增强创新意识。随着新媒体平台的不断涌现,要擅于借助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载体,不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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