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6:43 | 来源: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行政中心大楼1号楼2层,邮编:366000,电子邮箱:yawthlyj@163.com,联系电话0598-383377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结合我市文体和旅游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2年度,我局累计公开信息18条,其中:网站公开18条,占100%,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条,占11%;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条,占11%;文化、教育9条,占5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条,占28%。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我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当中没有产生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和机关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力量。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配置1名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公开信息不缺漏。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完善《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运行轨道。三是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审查机制。所有公开的信息需经过办公室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重要信息报经分管局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在“公共文化服务”栏目中公开文化体育类信息22条,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精神需求,进一步营造我市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的氛围。二是是做好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永安市人民政府网、图书馆、档案馆、网上公开申请等平台,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主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8条。三是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学习《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文件,营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增强公开意识。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规定,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绩效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日常考核由局办公室负责,主要监督考核各科室政府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准确、全面;各科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结情况;年终将考核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确定考核等次。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指南和目录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整改建议落实不到位和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变更、撤销或终止时,不及时公开的予以考核等次不合格处理。主动接受社会评议,针对评议内容对我局公开工作进行改进。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热评,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有针对性,不能很好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全面、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政务公开方式。以新兴的手机微信平台为媒介,进一步完善和拓宽政务公开形式,了解群众的需求,采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的解决群众对政务信息方面的需求,多角度、多维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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