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510-1200-2020-00042 | 文号 | 永政安办〔2020〕5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22 | |||||||||
标题 | 关于全市矿山领域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510-1200-2020-00042 | |||||||||||
文号 | 永政安办〔2020〕5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0-12-22 | |||||||||||
标题 | 关于全市矿山领域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矿山企业:
为贯彻落实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重庆、湖南等地煤矿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矿山事故的发生。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于12月6日—12月15日由市安办组织市公安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以及煤炭中心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我市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安全检查共26家矿山企业,含生产矿山企业、停产停建矿山企业以及已关闭退出矿山,发现的隐患问题均下达了隐患整改执法文书。
二、存在问题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我市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安全隐患排查不扎实。矿山行业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但个别矿山企业未组织全矿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部分主要负责人未深入一线,日常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简单,不痛不痒,没有动真格,未认真整改,舍不得投入,存在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投入不足。
(二)安全基础管理不实际。有的企业未按照年初计划培训及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内容没有针对性、考核流于形式;“敲帮问顶”、“井下动火审批”等部分规章制度未严格执行,未结合矿井实际修订防范中毒窒息、防冒顶、防透水等重特大事故措施。
(三)安全设施运行不正常。个别地下矿山井下通风管理系统不到位,井下作业存在不开主通风机现象,不架设局扇,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有的存在井下避灾路线标志标识不足、井下巷道岔口无标识牌、井下部分电缆架设不规范、临时停工巷道未设置栅栏;出入井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出入井人员登记不精准。
(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带班下井执行不到位、矿长安全管理人员下井未解决实际问题,一些隐患重复出现等问题,反映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高,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高,安全管控能力不到位。
(五)安全巡查台账不健全。个别乡镇对停产停建矿山企业以及已关闭退出矿山的巡查台账不健全,对已关闭退出矿山巡查频次不足,部分停产停建矿山企业未设置警戒区域以及警示标志,部分已关闭退出矿山井口封闭禁止标识牌损毁。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对安全生产工作要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二)强化隐患出清,落实隐患整改实效。相关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这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对已经检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发现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执法监管,落实管控责任到位。各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强联动,积极配合,加大矿区巡查频次,坚决打击历年来已关闭的煤矿私自打开硐口、偷挖盗采以及超层越界开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常态化高压态势。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综合采取约谈曝光、联合惩戒、整体托管、行刑衔接、关闭退出等措施,形成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教育培训,落实员工意识提升。培训教育工作是企业消除“三违”现象的有效途径,要结合月度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重点人员的安全教育,使每一名员工都能熟知本企业、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本行业、本企业、本岗位曾经发生过的事故原因和教训,真正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敲警钟,一处有隐患、处处受警示”。
附件:非煤地采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存在重点问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非煤地采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存在重点问题
(2020年12月21日)
一、永安市坑边矿石厂大岩山石灰用灰岩矿:
1、180水平掘进面空气质量差;
2、未结合矿井实际制定顶板管理制度,有记录但均由矿长签字,未明确“敲帮问顶”人员;
3、未结合矿井实际制定防范中毒窒息、防冒顶、防透水等重特大事故措施;
4、专职安全员吴承通兼职通风作业;
5、入井人员仅为凿岩爆破工人,并且未明确作业地点,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6、动火审批表审批条件措施不足;
7、井口配电室简陋,杂乱;井下电缆局部未悬挂;井下未使用电话;
8、井下警示标识不足;
9、230临时停工未设置栅栏。
二、永安市东井田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田西矿段石墨矿
1、培训档案未按照培训计划建立档案;
2、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岗位操作规程未按照坑探矿井实际修订;爆破作业均委托,作业制度未修订;
3、隐患排查治理无记录;
4、未结合矿井实际制定防范中毒窒息、防冒顶、防透水等重特大事故措施;
5、无动火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
6、顶板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未提供“敲帮问顶”记录;迎头巷道顶板破碎有挂矸现象;
7、风筒布有漏风现象;
8、领导带班下井无计划和完成情况总结公示;
三、永安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青水槐浦龙宫洞灰岩矿
1、未结合矿井实际制定可行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2、未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并且“敲帮问顶”未如实记录;
3、使用铁皮密闭巷道,要求立即使用砌筑粉面密闭;
4、开停传感器无数据上传;
5、供井下电力变压器中性点接地;
6、入井人员仅为凿岩爆破工人,并且未明确作业地点,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四、永安市长垇石墨矿有限公司长垇石墨矿+525矿井
1、顶板管理制度分三级,未提供分类结果,“敲帮问顶”未记录;
2、大排查大整治未组织全矿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3、掘进面断面偏小、宽度小;
4、入井人员仅为凿岩爆破工人,并且未明确作业地点,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五、永安市水东南高铝粘土矿有限公司水东南高铝粘土矿2号矿井
1、密闭墙未设置水槽;
2、+450水平入井人员在+400井口插卡;
3、出入井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4、未结合矿井实际修订防范中毒窒息、防冒顶、防透水等重特大事故措施;
5、一处废旧巷道未打栅栏;
6、“敲帮问顶”未记录;
六、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银坑矿区萤石矿
1、+350通向风井和+350至+275两处使用铁皮密闭,使用砖水泥密闭;
2、+275掘进面4名工人无风作业,风筒布未接到迎头;原局扇撤除未安装辅助风机,属“自然通风”;
3、+275抽水未采取措施造成+320巷道积水严重;
4、出入井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5、备用辅助机(主扇风机)未安装隔挡措施,行人未设置防护网;
6、多处顶板未处理,出现挂矸现象,特别是沿矿脉巷道;
7、探矿+275使用非矿用开关。
七、永安市启胜矿产有限公司李坊重晶石矿区潘山矿井
1、井下废旧巷道打栅栏,要求密闭;
2、出入井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3、未结合矿井实际修订防范中毒窒息、防冒顶、防透水等重特大事故措施;
4、顶板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未提供“敲帮问顶”记录;
5、工业广场杂物未清理,井口杂草未清理。
八、永安市前林煤业林山煤矿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不够严谨,如矿井“双五职”主要管理人员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未形成文件发布。
2、矿井通风管理不够精细,如+425m风井排水口缺挡风帘布;
3、安全基础管理不够扎实,如+425m风井、+403m绞车房值班值守人员交接班记录不全,+403m主平硐多处照明灯失明;
4、矿井设备日常检修检测管理不到位,如+403m绞车房钢丝绳日常检修记录不全;
5、矿井日常水文地质管理不到位,如+403m主平硐水文观测站数据记录不实。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矿山企业:
为贯彻落实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重庆、湖南等地煤矿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矿山事故的发生。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于12月6日—12月15日由市安办组织市公安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以及煤炭中心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我市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安全检查共26家矿山企业,含生产矿山企业、停产停建矿山企业以及已关闭退出矿山,发现的隐患问题均下达了隐患整改执法文书。
二、存在问题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我市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安全隐患排查不扎实。矿山行业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但个别矿山企业未组织全矿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部分主要负责人未深入一线,日常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简单,不痛不痒,没有动真格,未认真整改,舍不得投入,存在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投入不足。
(二)安全基础管理不实际。有的企业未按照年初计划培训及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内容没有针对性、考核流于形式;“敲帮问顶”、“井下动火审批”等部分规章制度未严格执行,未结合矿井实际修订防范中毒窒息、防冒顶、防透水等重特大事故措施。
(三)安全设施运行不正常。个别地下矿山井下通风管理系统不到位,井下作业存在不开主通风机现象,不架设局扇,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有的存在井下避灾路线标志标识不足、井下巷道岔口无标识牌、井下部分电缆架设不规范、临时停工巷道未设置栅栏;出入井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出入井人员登记不精准。
(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带班下井执行不到位、矿长安全管理人员下井未解决实际问题,一些隐患重复出现等问题,反映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高,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高,安全管控能力不到位。
(五)安全巡查台账不健全。个别乡镇对停产停建矿山企业以及已关闭退出矿山的巡查台账不健全,对已关闭退出矿山巡查频次不足,部分停产停建矿山企业未设置警戒区域以及警示标志,部分已关闭退出矿山井口封闭禁止标识牌损毁。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对安全生产工作要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二)强化隐患出清,落实隐患整改实效。相关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这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对已经检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发现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执法监管,落实管控责任到位。各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强联动,积极配合,加大矿区巡查频次,坚决打击历年来已关闭的煤矿私自打开硐口、偷挖盗采以及超层越界开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常态化高压态势。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综合采取约谈曝光、联合惩戒、整体托管、行刑衔接、关闭退出等措施,形成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教育培训,落实员工意识提升。培训教育工作是企业消除“三违”现象的有效途径,要结合月度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重点人员的安全教育,使每一名员工都能熟知本企业、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本行业、本企业、本岗位曾经发生过的事故原因和教训,真正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敲警钟,一处有隐患、处处受警示”。
附件:非煤地采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存在重点问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非煤地采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存在重点问题
(2020年12月21日)
一、永安市坑边矿石厂大岩山石灰用灰岩矿:
1、180水平掘进面空气质量差;
2、未结合矿井实际制定顶板管理制度,有记录但均由矿长签字,未明确“敲帮问顶”人员;
3、未结合矿井实际制定防范中毒窒息、防冒顶、防透水等重特大事故措施;
4、专职安全员吴承通兼职通风作业;
5、入井人员仅为凿岩爆破工人,并且未明确作业地点,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6、动火审批表审批条件措施不足;
7、井口配电室简陋,杂乱;井下电缆局部未悬挂;井下未使用电话;
8、井下警示标识不足;
9、230临时停工未设置栅栏。
二、永安市东井田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田西矿段石墨矿
1、培训档案未按照培训计划建立档案;
2、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岗位操作规程未按照坑探矿井实际修订;爆破作业均委托,作业制度未修订;
3、隐患排查治理无记录;
4、未结合矿井实际制定防范中毒窒息、防冒顶、防透水等重特大事故措施;
5、无动火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
6、顶板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未提供“敲帮问顶”记录;迎头巷道顶板破碎有挂矸现象;
7、风筒布有漏风现象;
8、领导带班下井无计划和完成情况总结公示;
三、永安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青水槐浦龙宫洞灰岩矿
1、未结合矿井实际制定可行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2、未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并且“敲帮问顶”未如实记录;
3、使用铁皮密闭巷道,要求立即使用砌筑粉面密闭;
4、开停传感器无数据上传;
5、供井下电力变压器中性点接地;
6、入井人员仅为凿岩爆破工人,并且未明确作业地点,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四、永安市长垇石墨矿有限公司长垇石墨矿+525矿井
1、顶板管理制度分三级,未提供分类结果,“敲帮问顶”未记录;
2、大排查大整治未组织全矿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3、掘进面断面偏小、宽度小;
4、入井人员仅为凿岩爆破工人,并且未明确作业地点,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五、永安市水东南高铝粘土矿有限公司水东南高铝粘土矿2号矿井
1、密闭墙未设置水槽;
2、+450水平入井人员在+400井口插卡;
3、出入井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4、未结合矿井实际修订防范中毒窒息、防冒顶、防透水等重特大事故措施;
5、一处废旧巷道未打栅栏;
6、“敲帮问顶”未记录;
六、永安市英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银坑矿区萤石矿
1、+350通向风井和+350至+275两处使用铁皮密闭,使用砖水泥密闭;
2、+275掘进面4名工人无风作业,风筒布未接到迎头;原局扇撤除未安装辅助风机,属“自然通风”;
3、+275抽水未采取措施造成+320巷道积水严重;
4、出入井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5、备用辅助机(主扇风机)未安装隔挡措施,行人未设置防护网;
6、多处顶板未处理,出现挂矸现象,特别是沿矿脉巷道;
7、探矿+275使用非矿用开关。
七、永安市启胜矿产有限公司李坊重晶石矿区潘山矿井
1、井下废旧巷道打栅栏,要求密闭;
2、出入井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运输铲装等人员未登记插卡;
3、未结合矿井实际修订防范中毒窒息、防冒顶、防透水等重特大事故措施;
4、顶板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未提供“敲帮问顶”记录;
5、工业广场杂物未清理,井口杂草未清理。
八、永安市前林煤业林山煤矿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不够严谨,如矿井“双五职”主要管理人员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未形成文件发布。
2、矿井通风管理不够精细,如+425m风井排水口缺挡风帘布;
3、安全基础管理不够扎实,如+425m风井、+403m绞车房值班值守人员交接班记录不全,+403m主平硐多处照明灯失明;
4、矿井设备日常检修检测管理不到位,如+403m绞车房钢丝绳日常检修记录不全;
5、矿井日常水文地质管理不到位,如+403m主平硐水文观测站数据记录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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