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7-1200-2021-00008 | 文号 | 永水利〔2021〕1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19 |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7-1200-2021-00008 | |||||||||||
文号 | 永水利〔2021〕1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3-19 |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及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水利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现将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检查水利行业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全市水利行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全市水利系统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门别类地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运行管理单位、水利风景区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深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 组织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对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 认真开展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隐患排查。要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设计质量控制,严控施工区电、油、气等规范使用及存储,落实施工区、办公区的用电设备安全,切实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火灾防控工作。要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倒逼项目参建各方落实整改责任。
2. 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厂房、生活区、办公区认真开展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完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上岗,严防私拉乱接电缆电线,积极做好电气设备的运行保养,切实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防控工作。
3. 加强机关和各单位办公区的用电、用气等火灾隐患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私拉乱接电缆电线、使用超额用电负荷、用电线路老化等问题,切实做好办公区火灾防控工作。
(三)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板报、横幅、电子滚动屏、水利网等加大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干部职工普遍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场所及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报警、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要结合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专项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干部职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同时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火灾隐患,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覆盖面。
三、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全面自查整改、行业检查督导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
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商定整治方案, 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定期公布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情况;同时,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自查整改
各单位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及所属的水利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三)行业检查督导
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结合永安市水利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常态化检查工作办法,对水利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督导,重点突出元宵、清明、五一等节假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抓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依托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立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内容,认真分析本单位、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要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对本单位所有涉及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水利工程项目采取拉网式排查,坚持排查出一处,整改落实一处。对人员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单位,必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必须结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干部职工岗位消防责任;必须建立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及人员,要及时处理,对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及时进行督办,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三)建立基础数据台账
要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建档,如实记载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做到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和单位场所火灾隐患底数三个清楚。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
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机制。
永安市水利局
2021年3月19日
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及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水利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现将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检查水利行业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全市水利行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全市水利系统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门别类地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运行管理单位、水利风景区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深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 组织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对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 认真开展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隐患排查。要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设计质量控制,严控施工区电、油、气等规范使用及存储,落实施工区、办公区的用电设备安全,切实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火灾防控工作。要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倒逼项目参建各方落实整改责任。
2. 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厂房、生活区、办公区认真开展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完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上岗,严防私拉乱接电缆电线,积极做好电气设备的运行保养,切实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防控工作。
3. 加强机关和各单位办公区的用电、用气等火灾隐患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私拉乱接电缆电线、使用超额用电负荷、用电线路老化等问题,切实做好办公区火灾防控工作。
(三)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板报、横幅、电子滚动屏、水利网等加大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干部职工普遍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场所及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报警、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要结合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专项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干部职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同时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火灾隐患,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覆盖面。
三、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全面自查整改、行业检查督导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
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商定整治方案, 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定期公布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情况;同时,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自查整改
各单位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及所属的水利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三)行业检查督导
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结合永安市水利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常态化检查工作办法,对水利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督导,重点突出元宵、清明、五一等节假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抓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依托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立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内容,认真分析本单位、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要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对本单位所有涉及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水利工程项目采取拉网式排查,坚持排查出一处,整改落实一处。对人员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单位,必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必须结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干部职工岗位消防责任;必须建立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及人员,要及时处理,对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及时进行督办,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三)建立基础数据台账
要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建档,如实记载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做到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和单位场所火灾隐患底数三个清楚。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
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机制。
永安市水利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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