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7-1200-2021-00030 | 文号 | 永水利〔2021〕6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18 |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7-1200-2021-00030 | |||||||||||
文号 | 永水利〔2021〕6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7-18 |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当前正值高温天气、暑期、汛期相叠加的关键时刻,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三明市水利局工作部署,结合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现将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紧盯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建筑领域施工安全、防灾减灾防汛抗旱及水利安全领域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主要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水利项目工程、中小型水库及农村水电站等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运行安全、消防安全及防汛抗旱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重点内容
1.建筑施工领域安全。落实全省水利系统工作要求,省级重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边施工、边自查、边整改。其他面上水利工程和维修工程全部停工,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灾害隐患排查和处置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是否规范施工作业管理,是否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情况,是否突出对隧洞、施工围堰、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施工的全过程跟踪;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应急教育和避险自救培训情况,发现重大险情时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措施制定情况。
2.防汛抗旱安全方面。加强水库、山塘、堤防、河道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安全状况、水工水文观测情况、水库调度运用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度汛措施落实情况、水利工程运行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体系建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山洪灾害相关设备系统运行情况。检查抗旱抽水等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建立抗旱服务队伍,是否落实抗旱物资储备等。
3.水利安全运行领域:重点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河道采砂等违法行为,同时,做好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对在水利工程设施周边活动人员要积极开展劝导教育。加强水库大坝、堤防、泵站、供水工程、农村水电、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年久失修水利工程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范围内水域事故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检查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立安全宣传警示标志、悬挂宣传标语等危险行为警示牌,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机制,并做好记录等。农村饮水安全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4.问题隐患“回头看”。要对省市县各级部门对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省水利厅5月组织开展的水库运行安全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开展“回头看”,强化对监管薄弱环节的再检查再落实,要逐个项目再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逐条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长效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存在隐患不反弹。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8月底,分四个检查组赴各乡镇(街道)开展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组织方式
(一)由张闽局长负责统筹全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成立由局领导带队,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在建水利项目工程、中小型水库及农村水电站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运行安全、消防安全及防汛抗旱方面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要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水利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督促在建工程、水库、电站等各类水利经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销号清单,着力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即日起各检查小组要迅速开展排查,重点结合2021年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点进行排查和施工安全、运行安全、防汛抗旱及消防安全等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安全指导服务。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检查,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推行使用“红橙黄蓝”分色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完善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及时总结检查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报送当天检查情况,并于8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检查表纸质版报局安办汇总,电子版发电子邮箱:yaslzjz@163.com。
附件:1.检查分组名单
2.永安市水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检查情况表
3.水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永安市水利局
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当前正值高温天气、暑期、汛期相叠加的关键时刻,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三明市水利局工作部署,结合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现将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紧盯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建筑领域施工安全、防灾减灾防汛抗旱及水利安全领域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主要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水利项目工程、中小型水库及农村水电站等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运行安全、消防安全及防汛抗旱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重点内容
1.建筑施工领域安全。落实全省水利系统工作要求,省级重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边施工、边自查、边整改。其他面上水利工程和维修工程全部停工,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灾害隐患排查和处置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是否规范施工作业管理,是否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情况,是否突出对隧洞、施工围堰、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施工的全过程跟踪;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应急教育和避险自救培训情况,发现重大险情时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措施制定情况。
2.防汛抗旱安全方面。加强水库、山塘、堤防、河道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安全状况、水工水文观测情况、水库调度运用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度汛措施落实情况、水利工程运行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体系建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山洪灾害相关设备系统运行情况。检查抗旱抽水等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建立抗旱服务队伍,是否落实抗旱物资储备等。
3.水利安全运行领域:重点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河道采砂等违法行为,同时,做好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对在水利工程设施周边活动人员要积极开展劝导教育。加强水库大坝、堤防、泵站、供水工程、农村水电、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年久失修水利工程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范围内水域事故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检查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立安全宣传警示标志、悬挂宣传标语等危险行为警示牌,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机制,并做好记录等。农村饮水安全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4.问题隐患“回头看”。要对省市县各级部门对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省水利厅5月组织开展的水库运行安全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开展“回头看”,强化对监管薄弱环节的再检查再落实,要逐个项目再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逐条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长效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存在隐患不反弹。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8月底,分四个检查组赴各乡镇(街道)开展水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组织方式
(一)由张闽局长负责统筹全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成立由局领导带队,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在建水利项目工程、中小型水库及农村水电站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运行安全、消防安全及防汛抗旱方面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要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水利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督促在建工程、水库、电站等各类水利经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销号清单,着力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即日起各检查小组要迅速开展排查,重点结合2021年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点进行排查和施工安全、运行安全、防汛抗旱及消防安全等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安全指导服务。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检查,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推行使用“红橙黄蓝”分色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完善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及时总结检查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报送当天检查情况,并于8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检查表纸质版报局安办汇总,电子版发电子邮箱:yaslzjz@163.com。
附件:1.检查分组名单
2.永安市水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检查情况表
3.水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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