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7-1200-2022-00013 | 文号 | 永水利〔2022〕3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0 |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7-1200-2022-00013 | |||||||||||
文号 | 永水利〔2022〕3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4-20 |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各级各政府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一些地区和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思想,深刻吸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情况;水利防汛安全、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河道行洪安全、消防安全、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等方面领域排查整治情况。
(一)水利防汛安全。主要检查在建山洪灾害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镇、村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情况;山洪灾害预警平台是否正常运行;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等。
(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重点对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证书;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违规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情况;是否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槽)、有限空间、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高空作业防护和油库、炸药库、仓库、施工生活区防火防风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等。
(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1.水库,重点检查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调度运用规程运行;水库蓄水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工作状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用状况;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管护人员和日常巡查情况;闸门、启闭设备等水利工程永久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等;2020年、2021年部、省水库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问题未完成整改“回头看”。2.小水电站,主要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行政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两票三制”贯彻执行情况;大坝安全鉴定或安全评估情况;在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3.堤防水闸,对已建堤防、水闸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三个责任人”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有明显的缺口、塌陷等安全隐患。
(四)河道行洪安全(含非法采砂、“四乱”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包括非法采砂、河湖“四乱”等。
(五)水利设施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办公楼、仓库、宿舍、“多合一”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
(六)景区及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安全。检查水利风景区及非景区景点的江河湖泊涉水危险区域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及禁止游泳、垂钓等危险行为警示牌,是否安排人员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无关人员是否进入水库大坝等管理区域活动。运行管理单位是否配备救生衣、救生圈、麻绳等应急救援设施。
三、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要迅速行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至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动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项清单。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通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送市水利局。
(二)集中督导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市水利局成立四个工作组赴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水利领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进行指导督促,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等开展抽查工作。突出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是否有盲点、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整改措施是否有效等,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再部署、再强化。
(三)强化检查阶段(6月1日至12月底)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突出汛期、国庆、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持续强化自查自纠,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国庆前后,尤其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各检查组适时组织对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安全大检查尤其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对前期自查自纠和各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抽查,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组织方式
在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基础上,成立由市水利局领导带队,抽调局有关专业技术干部组成4个检查组,到15个乡镇(街道)开展水利防汛安全、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河道行洪安全、消防安全、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等方面领域安全检查。(具体检查清单另行提供)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以及中央、省、市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深刻吸取东航“3.21”坠机事故、四川丹巴“1.12”透水事故和“4.11”坍塌事故等事故教训,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要限时整改。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并及时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重大安全风险要落实包保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工程,要果断停工(机)、空库整改。
(三)要严格纪律。各检查组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本次水利安全大检查工作,尤其是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严格检查、不走过场,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我局将对抽查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后续的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
(四)要及时报送。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月24日前,报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附件6)和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7)。各检查组按照(附件2、3、4)检查工作完成后,由各组的联系人及时将问题汇总到(附件5)报局安办汇总。
联系人:兰荣辉 林丽,联系电话:0598-3633663,电子邮箱:yaslzjz@163.com。
附件:1.检查分组表
2.2022年永安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3.水电站安全隐患督导排查表
4.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5.永安市水利安全大检查问题清单汇总表
6.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
7.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永安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检查分组表
组别 |
组长 |
组员 |
联络员 |
乡镇(街道) |
第一组 |
张英盛 |
江爱民、苏志勇、陈莉莉、刘源、涂梦岚、叶伟闽 |
江爱民 |
曹远、大湖、安砂 |
第二组 |
黄圣淦 |
林丽、陈永福、蔡寿山、刘建锋、郑昌胜、张家睿 |
林 丽 |
西洋、青水、槐南 |
第三组 |
张 华 |
缪学君、刘美清、申金良、钟 炜、郑佳慧、姚有兆 |
缪学君 |
贡川、上坪、燕东 燕西、燕南、燕南 |
第四组 |
吴振泽 |
兰荣辉、张芳玉、上官国桢、赖晓清、熊荣新、肖倩 |
兰荣辉 |
洪田、小陶、罗坊 |
附件2
2022年永安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防汛安全、消防安全、在建工程等方面)
乡镇(街道):
项目(单位)名称: 日期:
发现问题描述 |
|
整改意见建议 |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
|
检查组(签字): |
附件3
水电站安全隐患督导排查表
督导排查时间: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名称 |
水电站名称 |
|||
重点检查内容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建议 |
||
1 |
挡水堰坝、压力管道(压力钢管)、调压设施、压力前池、厂房、闸门等构(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
2 |
防汛备用电源是否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 |
|||
3 |
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演练,检修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两票三制”是否执行,消防器材、应急(防汛)物资、绝缘装备等安全工器具是否配备齐全。 |
|||
4 |
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等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公示。 |
|||
5 |
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运行和检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
6 |
水电站是否泄放生态下泄流量,坝下游是否断流,在线监控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
|||
其他问题: |
电站业主代表(签字):
督导组人员(签字):
附件4 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
||||
工程名称: |
检查日期:2022 年 月 日 |
|||
类别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可另附) |
|
工程安全状况 |
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启闭设施、近坝库岸、上坝道路、管理房等是否正常 |
是 |
否 |
|
各类大坝观测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用 |
是 |
否 |
|
|
工程总体形象面貌是否完整、完好 |
是 |
否 |
|
|
水库运行还有哪些安全隐患 |
有 |
无 |
|
|
水库运行管理情况 |
有无超汛限水位运行 |
是 |
否 |
|
三类坝、严重险情隐患水库有无放空库运行 |
有 |
无 |
|
|
是否按要求设置水库公示牌、警示牌 |
是 |
否 |
|
|
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
是 |
否 |
|
|
历次部、省、市通报整改项目是否完成整改 |
是 |
否 |
|
|
在强降雨、高水位以及出险时,是否加强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要派专人全天盯守 |
是 |
否 |
||
是否按照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加强汛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近坝库岸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 |
是 |
否 |
||
在强降雨、高水位以及出险时,是否加强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要派专人全天盯守 |
是 |
否 |
||
责任制及其它制度执行情况 |
水库大坝安全度汛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是否落实 |
是 |
否 |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是否落实 |
是 |
否 |
||
三个重点环节(水雨情测报预报设施、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或计划)、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是否落实 |
是 |
否 |
|
|
巡查员使用运行管理信息APP情况是否落实 |
是 |
否 |
|
|
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是否推演或演练 |
是 |
否 |
|
|
巡查人员是否进行教育培训(含网络培训) |
是 |
否 |
|
|
其他问题 |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名:
检查组成员签名:
附件5: 永安市水利安全大检查问题清单汇总表 |
||||||||
检查组: 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隐患清单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责任人 |
备注 |
|
各组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汇总至本表,纸质版报局安办(电子版发送:yaslzjz@163.com)。
附件6
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行业领域 |
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已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备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排查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
隐患清单 |
整改清单 |
责任清单 |
||||
问题隐患 |
隐患类别 (一般/重大) |
整改措施 |
销号情况 (已整改/正在整改) |
制度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责任领导 (重大隐患需领导挂钩) |
||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各级各政府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一些地区和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思想,深刻吸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情况;水利防汛安全、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河道行洪安全、消防安全、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等方面领域排查整治情况。
(一)水利防汛安全。主要检查在建山洪灾害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镇、村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情况;山洪灾害预警平台是否正常运行;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等。
(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重点对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证书;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违规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情况;是否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槽)、有限空间、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高空作业防护和油库、炸药库、仓库、施工生活区防火防风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等。
(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1.水库,重点检查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调度运用规程运行;水库蓄水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工作状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用状况;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管护人员和日常巡查情况;闸门、启闭设备等水利工程永久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等;2020年、2021年部、省水库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问题未完成整改“回头看”。2.小水电站,主要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行政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两票三制”贯彻执行情况;大坝安全鉴定或安全评估情况;在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3.堤防水闸,对已建堤防、水闸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三个责任人”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有明显的缺口、塌陷等安全隐患。
(四)河道行洪安全(含非法采砂、“四乱”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包括非法采砂、河湖“四乱”等。
(五)水利设施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办公楼、仓库、宿舍、“多合一”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
(六)景区及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安全。检查水利风景区及非景区景点的江河湖泊涉水危险区域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及禁止游泳、垂钓等危险行为警示牌,是否安排人员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无关人员是否进入水库大坝等管理区域活动。运行管理单位是否配备救生衣、救生圈、麻绳等应急救援设施。
三、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要迅速行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至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动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项清单。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通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送市水利局。
(二)集中督导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市水利局成立四个工作组赴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水利领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进行指导督促,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等开展抽查工作。突出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是否有盲点、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整改措施是否有效等,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再部署、再强化。
(三)强化检查阶段(6月1日至12月底)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突出汛期、国庆、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持续强化自查自纠,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国庆前后,尤其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各检查组适时组织对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安全大检查尤其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对前期自查自纠和各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抽查,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组织方式
在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基础上,成立由市水利局领导带队,抽调局有关专业技术干部组成4个检查组,到15个乡镇(街道)开展水利防汛安全、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河道行洪安全、消防安全、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等方面领域安全检查。(具体检查清单另行提供)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以及中央、省、市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深刻吸取东航“3.21”坠机事故、四川丹巴“1.12”透水事故和“4.11”坍塌事故等事故教训,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要限时整改。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并及时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重大安全风险要落实包保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工程,要果断停工(机)、空库整改。
(三)要严格纪律。各检查组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本次水利安全大检查工作,尤其是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严格检查、不走过场,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我局将对抽查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后续的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
(四)要及时报送。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月24日前,报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附件6)和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7)。各检查组按照(附件2、3、4)检查工作完成后,由各组的联系人及时将问题汇总到(附件5)报局安办汇总。
联系人:兰荣辉 林丽,联系电话:0598-3633663,电子邮箱:yaslzjz@163.com。
附件:1.检查分组表
2.2022年永安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3.水电站安全隐患督导排查表
4.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5.永安市水利安全大检查问题清单汇总表
6.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
7.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永安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检查分组表
组别 |
组长 |
组员 |
联络员 |
乡镇(街道) |
第一组 |
张英盛 |
江爱民、苏志勇、陈莉莉、刘源、涂梦岚、叶伟闽 |
江爱民 |
曹远、大湖、安砂 |
第二组 |
黄圣淦 |
林丽、陈永福、蔡寿山、刘建锋、郑昌胜、张家睿 |
林 丽 |
西洋、青水、槐南 |
第三组 |
张 华 |
缪学君、刘美清、申金良、钟 炜、郑佳慧、姚有兆 |
缪学君 |
贡川、上坪、燕东 燕西、燕南、燕南 |
第四组 |
吴振泽 |
兰荣辉、张芳玉、上官国桢、赖晓清、熊荣新、肖倩 |
兰荣辉 |
洪田、小陶、罗坊 |
附件2
2022年永安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防汛安全、消防安全、在建工程等方面)
乡镇(街道):
项目(单位)名称: 日期:
发现问题描述 |
|
整改意见建议 |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
|
检查组(签字): |
附件3
水电站安全隐患督导排查表
督导排查时间: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名称 |
水电站名称 |
|||
重点检查内容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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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挡水堰坝、压力管道(压力钢管)、调压设施、压力前池、厂房、闸门等构(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
2 |
防汛备用电源是否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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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演练,检修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两票三制”是否执行,消防器材、应急(防汛)物资、绝缘装备等安全工器具是否配备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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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等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公示。 |
|||
5 |
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运行和检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
6 |
水电站是否泄放生态下泄流量,坝下游是否断流,在线监控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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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
电站业主代表(签字):
督导组人员(签字):
附件4 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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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检查日期:2022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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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可另附) |
|
工程安全状况 |
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启闭设施、近坝库岸、上坝道路、管理房等是否正常 |
是 |
否 |
|
各类大坝观测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用 |
是 |
否 |
|
|
工程总体形象面貌是否完整、完好 |
是 |
否 |
|
|
水库运行还有哪些安全隐患 |
有 |
无 |
|
|
水库运行管理情况 |
有无超汛限水位运行 |
是 |
否 |
|
三类坝、严重险情隐患水库有无放空库运行 |
有 |
无 |
|
|
是否按要求设置水库公示牌、警示牌 |
是 |
否 |
|
|
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
是 |
否 |
|
|
历次部、省、市通报整改项目是否完成整改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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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降雨、高水位以及出险时,是否加强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要派专人全天盯守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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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加强汛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近坝库岸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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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降雨、高水位以及出险时,是否加强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要派专人全天盯守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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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及其它制度执行情况 |
水库大坝安全度汛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是否落实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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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是否落实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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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重点环节(水雨情测报预报设施、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或计划)、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是否落实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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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员使用运行管理信息APP情况是否落实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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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是否推演或演练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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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人员是否进行教育培训(含网络培训)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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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名:
检查组成员签名:
附件5: 永安市水利安全大检查问题清单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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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 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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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隐患清单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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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组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汇总至本表,纸质版报局安办(电子版发送:yaslzjz@163.com)。
附件6
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行业领域 |
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已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备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排查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
隐患清单 |
整改清单 |
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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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 |
隐患类别 (一般/重大) |
整改措施 |
销号情况 (已整改/正在整改) |
制度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责任领导 (重大隐患需领导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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