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7-1200-2023-00013 | 文号 | 永水利〔2023〕3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3-04-07 |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7-1200-2023-00013 | |||||||||||
文号 | 永水利〔2023〕3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4-07 |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水利局
2023年4月7日
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和《永安市水利局关于汛前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我市2023年永安市小水电站重点监管名录,制定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小水电站运行安全。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挡水堰坝、压力管道(压力钢管)、调压设施、压力前池、厂房、闸门等构(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防汛备用电源是否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
3.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演练,检修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两票三制”是否执行,消防器材、应急(防汛)物资、绝缘装备等安全工器具是否配备齐全。
4.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运行和修检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等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三个责任人”公示牌是否对外公示(后附参考样式)。
6.是否设置安全警示、制度上墙、设备命名等标识标牌。
三、工作组织
1.全覆盖检查。市水利局将对永安市小水电站重点监管名录71座水电站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并留存备查,不定期开展重点监管名录的“回头看”。
2.抽查检查。重点对重点监管名录以外的144座水电进行抽查,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重点抽查。
3.分析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针对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宣贯,督促水电站主要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检查责任,细化检查内容和方式,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求,并形成检查台账。
2.限期整改销号。要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清单,能够立行立改的,督促尽快整改销号;不能立行立改的,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限期整改销号;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解列。
3.建立长效机制。要巩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压实压紧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
市水利局指定专人将检查情况每季度按要求录入“小水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系统”(ncslsdhyst.mwr.cn),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在系统更新。
附件:1.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计划表
2.“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参考样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水利局
2023年4月7日
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和《永安市水利局关于汛前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我市2023年永安市小水电站重点监管名录,制定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小水电站运行安全。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挡水堰坝、压力管道(压力钢管)、调压设施、压力前池、厂房、闸门等构(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防汛备用电源是否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
3.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演练,检修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两票三制”是否执行,消防器材、应急(防汛)物资、绝缘装备等安全工器具是否配备齐全。
4.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运行和修检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等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三个责任人”公示牌是否对外公示(后附参考样式)。
6.是否设置安全警示、制度上墙、设备命名等标识标牌。
三、工作组织
1.全覆盖检查。市水利局将对永安市小水电站重点监管名录71座水电站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并留存备查,不定期开展重点监管名录的“回头看”。
2.抽查检查。重点对重点监管名录以外的144座水电进行抽查,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重点抽查。
3.分析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针对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宣贯,督促水电站主要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检查责任,细化检查内容和方式,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求,并形成检查台账。
2.限期整改销号。要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清单,能够立行立改的,督促尽快整改销号;不能立行立改的,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限期整改销号;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解列。
3.建立长效机制。要巩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压实压紧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
市水利局指定专人将检查情况每季度按要求录入“小水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系统”(ncslsdhyst.mwr.cn),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在系统更新。
附件:1.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计划表
2.“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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