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510-1200-2024-00006 | 文号 | 永应急〔2024〕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31 | |||||||||
标题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2024年春节期间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510-1200-2024-00006 | |||||||||||
文号 | 永应急〔2024〕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1-31 | |||||||||||
标题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2024年春节期间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办,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三厅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应急〔2023〕126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等两厅局《关于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闽〔2024〕8号),现就有关2024年节前停产停工和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执行春节期间矿山安全调度工作
1. 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春节放假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作业现场和排土场的隐患排查治理。放假期间,非煤矿山矿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停产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2. 放假期间地采矿山要加强矿井的安全管理,井口要设置栅栏、铁门锁闭硐口,设置警示标志,防止闲杂人员误入而发生意外。如有抽水等情况需要人员入井必须先通风30分钟,两人同时入井并携带气体报警仪和自救器。
3. 放假期间露天矿山要封闭矿山道路、在通往采场的主要道路口要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牌。
4. 停产检修期间,正常生产地采矿山必须做到“四不停一在岗”即不停风、不停电、不停排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停,值班人员在岗值守。
5. 各非煤矿山企业停产及预复工时间,填写《非煤矿山放假检修明细表》和值班值守名单,向永安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报备。
二、严把安全关口,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分类执行,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系统及巷道遭到严重破坏、封闭井口(采区)的停工停产矿山,需经永安应急管理局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合格,下达复工复产指令后方可复工复产;其他非煤矿山企业由主要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自行组织复工复产,并及时将复工复产情况报永安应急管理局备案。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程序如下:
1. 非煤矿山企业春节后均办理复工复产现场核查手续。矿山企业申请复工复产前,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在位。要编制详细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经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2. 精准研判管控风险。围绕所有作业区域和工序,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和环节进行排查、辨识、分析、评估并制定风险清单(要标明风险类别、名称、特征、位置、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等),必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操作、教育等方面对风险进行有效可操作管控措施,将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每次检查的重点内容。
3. 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在岗位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操作技能,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开展一场全员警示教育会,集中观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
4.对照《非煤露天(地采)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逐项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矿山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安全隐患,针对查处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闭环整改。具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后填写《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报备表》,永安应急管理局现场复核。
5. 永安应急管理局对复工复产矿山现场进行核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办理复工复产手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办理复工复产手续。
三、其他要求
1. 矿长、“五职矿长”、专职安全员及矿山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技术人员必须持证在位在岗。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严防假借、挂靠、张冠李戴。
2.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消除否决项,按照“合格一个批准一个,绝不降低标准”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简化程序、“一哄而上”盲目复工复产。
3. 承包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爆破业务的营业性爆破公司必须凭《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报备表》方可给予火工材料供应。
附件:1. 非煤矿山放假检修明细表
2. 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报备表
3. 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意见表
4. 非煤露天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
5. 非煤地下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非煤矿山放假检修明细表
序号 |
矿井名称 |
核定生产能力 |
性质(生产/建设) |
放假检修时间 |
计划复工时间 |
矿长 |
手机 |
注:该表由企业报告属地乡镇安办和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报备。
附件2
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报备表
矿山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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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采矿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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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及联系电话 |
生产建设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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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工时间 |
复产复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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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验收意见: □同意复产/复工 □不同意复产/复工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后向永安应急管理局申请现场复核。
附件3
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意见表
矿山企业名称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采矿许可证 |
|||
矿长及联系电话 |
生产建设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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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工时间 |
复产复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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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意见: □同意复产/复工 □不同意复产/复工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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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意见: □同意复产/复工 □不同意复产/复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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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意见: □同意复产/复工 □不同意复产/复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该表由永安应急管理局验收非煤矿山企业使用。
附件4
非煤露天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 |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露天2人、小型采石场1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在岗在位。 |
||
2.露天矿山应当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专职技术人员,大型露天矿山3人,中型露天矿山配备2人,小型采石场配1名,技术人员均为企业正式职工,企业缴纳社保、医保、社会工伤保险,严禁技术人员挂靠。 |
||
3.员工进行节后年度安全培训,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全体员工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建立培训档案。 |
||
4.分析研判、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并制定风险清单(要标明风险类别、名称、特征、位置、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等),必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操作、教育等方面对风险进行有效可操作管控措施。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公告、培训、落实到位。 |
||
*5.企业是否与所有矿山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
||
*6.建立应急救援救护队,小队9名队员均经由矿山救护培训资质单位培训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
||
7.矿山地形地质图和采剥工程年末图等相关图件。 |
||
8.害岗位、重要设备设施及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风险告知。 |
||
9.采场顶部是否超前剥离、危石浮石是否处理。 |
||
*10.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三要素(台阶高度、台阶宽度、工作帮坡角)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边坡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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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爆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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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排土场是否超高排放,截洪沟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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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采场未按设计设置终了平台台阶高度、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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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运输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
||
15.应完善地面基础设施,应配备会议室、办公室、资料室、调度室等办公场所,在矿区醒目位置设置企业安全文化宣传栏、安全风险公告栏、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牌、包保领导责任牌等。用于培训教育的会议室,要确保会议室满足培训的要求,配备电脑、投影机等基础设备,30人以下的企业做到能全员同时参与培训,30人以上(含30人)可以分批培训或分会场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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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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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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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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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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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注: 1. *部分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否决项。
2. 检查结果填合格、不合格或缺项。
附件5
非煤地下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
检查内容 |
检查 结果 |
检查 人员 |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地采3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在岗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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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独立生产系统应当配备专职的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的“五职矿长”,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均为企业正式职工,企业缴纳社保、医保、社会工伤保险,严禁技术人员挂靠。 |
||
3.员工进行节后年度安全培训,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全体员工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建立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工种实际生产建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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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析研判、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并制定风险清单(要标明风险类别、名称、特征、位置、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等),必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操作、教育等方面对风险进行有效可操作管控措施。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公告、培训、落实到位。(每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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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是否与所有矿山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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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小队9名队员均经由矿山救护培训资质单位培训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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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采矿山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水文地质图和采空区现状图(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位置、体积、积水、形成时间、地质条件等情况要绘制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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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员定位系统安装完成,“六大系统”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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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扇风机及局部通风机风筒布等通风系统检查有效运行,有效风速、风量、风质到达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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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井下、地面机电、采掘设备设施、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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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面敲帮问顶、支护情况检查。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管控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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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隐蔽致灾报告通过评审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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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大厚矿体地采矿山配备凿岩台车、撬毛台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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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完善地面基础设施,应配备会议室、办公室、资料室、调度室等办公场所,在矿区醒目位置设置企业安全文化宣传栏、安全风险公告栏、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牌、包保领导责任牌等。用于培训教育的会议室,要确保会议室满足培训的要求,配备电脑、投影机等基础设备,30人以下的企业做到能全员同时参与培训,30人以上(含30人)可以分批培训或分会场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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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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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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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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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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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注: 1. *部分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否决项。
2. 检查结果填合格、不合格或缺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办,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三厅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应急〔2023〕126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等两厅局《关于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闽〔2024〕8号),现就有关2024年节前停产停工和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执行春节期间矿山安全调度工作
1. 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春节放假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作业现场和排土场的隐患排查治理。放假期间,非煤矿山矿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停产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2. 放假期间地采矿山要加强矿井的安全管理,井口要设置栅栏、铁门锁闭硐口,设置警示标志,防止闲杂人员误入而发生意外。如有抽水等情况需要人员入井必须先通风30分钟,两人同时入井并携带气体报警仪和自救器。
3. 放假期间露天矿山要封闭矿山道路、在通往采场的主要道路口要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牌。
4. 停产检修期间,正常生产地采矿山必须做到“四不停一在岗”即不停风、不停电、不停排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停,值班人员在岗值守。
5. 各非煤矿山企业停产及预复工时间,填写《非煤矿山放假检修明细表》和值班值守名单,向永安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报备。
二、严把安全关口,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分类执行,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系统及巷道遭到严重破坏、封闭井口(采区)的停工停产矿山,需经永安应急管理局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合格,下达复工复产指令后方可复工复产;其他非煤矿山企业由主要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自行组织复工复产,并及时将复工复产情况报永安应急管理局备案。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程序如下:
1. 非煤矿山企业春节后均办理复工复产现场核查手续。矿山企业申请复工复产前,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在位。要编制详细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经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2. 精准研判管控风险。围绕所有作业区域和工序,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和环节进行排查、辨识、分析、评估并制定风险清单(要标明风险类别、名称、特征、位置、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等),必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操作、教育等方面对风险进行有效可操作管控措施,将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每次检查的重点内容。
3. 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在岗位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操作技能,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开展一场全员警示教育会,集中观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
4.对照《非煤露天(地采)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逐项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矿山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安全隐患,针对查处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闭环整改。具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后填写《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报备表》,永安应急管理局现场复核。
5. 永安应急管理局对复工复产矿山现场进行核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办理复工复产手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办理复工复产手续。
三、其他要求
1. 矿长、“五职矿长”、专职安全员及矿山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技术人员必须持证在位在岗。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严防假借、挂靠、张冠李戴。
2.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消除否决项,按照“合格一个批准一个,绝不降低标准”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简化程序、“一哄而上”盲目复工复产。
3. 承包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爆破业务的营业性爆破公司必须凭《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报备表》方可给予火工材料供应。
附件:1. 非煤矿山放假检修明细表
2. 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报备表
3. 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意见表
4. 非煤露天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
5. 非煤地下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非煤矿山放假检修明细表
序号 |
矿井名称 |
核定生产能力 |
性质(生产/建设) |
放假检修时间 |
计划复工时间 |
矿长 |
手机 |
注:该表由企业报告属地乡镇安办和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报备。
附件2
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报备表
矿山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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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采矿许可证 |
|||
矿长及联系电话 |
生产建设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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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工时间 |
复产复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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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验收意见: □同意复产/复工 □不同意复产/复工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后向永安应急管理局申请现场复核。
附件3
永安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意见表
矿山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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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采矿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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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及联系电话 |
生产建设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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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工时间 |
复产复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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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意见: □同意复产/复工 □不同意复产/复工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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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意见: □同意复产/复工 □不同意复产/复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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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意见: □同意复产/复工 □不同意复产/复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该表由永安应急管理局验收非煤矿山企业使用。
附件4
非煤露天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检查人员 |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露天2人、小型采石场1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在岗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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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露天矿山应当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专职技术人员,大型露天矿山3人,中型露天矿山配备2人,小型采石场配1名,技术人员均为企业正式职工,企业缴纳社保、医保、社会工伤保险,严禁技术人员挂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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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进行节后年度安全培训,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全体员工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建立培训档案。 |
||
4.分析研判、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并制定风险清单(要标明风险类别、名称、特征、位置、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等),必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操作、教育等方面对风险进行有效可操作管控措施。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公告、培训、落实到位。 |
||
*5.企业是否与所有矿山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
||
*6.建立应急救援救护队,小队9名队员均经由矿山救护培训资质单位培训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
||
7.矿山地形地质图和采剥工程年末图等相关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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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害岗位、重要设备设施及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风险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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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采场顶部是否超前剥离、危石浮石是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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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三要素(台阶高度、台阶宽度、工作帮坡角)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边坡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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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爆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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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排土场是否超高排放,截洪沟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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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采场未按设计设置终了平台台阶高度、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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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运输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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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应完善地面基础设施,应配备会议室、办公室、资料室、调度室等办公场所,在矿区醒目位置设置企业安全文化宣传栏、安全风险公告栏、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牌、包保领导责任牌等。用于培训教育的会议室,要确保会议室满足培训的要求,配备电脑、投影机等基础设备,30人以下的企业做到能全员同时参与培训,30人以上(含30人)可以分批培训或分会场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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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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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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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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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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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注: 1. *部分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否决项。
2. 检查结果填合格、不合格或缺项。
附件5
非煤地下矿山复工复产检查表
检查内容 |
检查 结果 |
检查 人员 |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地采3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在岗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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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独立生产系统应当配备专职的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的“五职矿长”,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均为企业正式职工,企业缴纳社保、医保、社会工伤保险,严禁技术人员挂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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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进行节后年度安全培训,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全体员工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建立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工种实际生产建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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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析研判、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并制定风险清单(要标明风险类别、名称、特征、位置、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等),必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操作、教育等方面对风险进行有效可操作管控措施。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公告、培训、落实到位。(每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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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是否与所有矿山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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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小队9名队员均经由矿山救护培训资质单位培训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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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采矿山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水文地质图和采空区现状图(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位置、体积、积水、形成时间、地质条件等情况要绘制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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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员定位系统安装完成,“六大系统”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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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扇风机及局部通风机风筒布等通风系统检查有效运行,有效风速、风量、风质到达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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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井下、地面机电、采掘设备设施、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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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面敲帮问顶、支护情况检查。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管控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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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隐蔽致灾报告通过评审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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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大厚矿体地采矿山配备凿岩台车、撬毛台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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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完善地面基础设施,应配备会议室、办公室、资料室、调度室等办公场所,在矿区醒目位置设置企业安全文化宣传栏、安全风险公告栏、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牌、包保领导责任牌等。用于培训教育的会议室,要确保会议室满足培训的要求,配备电脑、投影机等基础设备,30人以下的企业做到能全员同时参与培训,30人以上(含30人)可以分批培训或分会场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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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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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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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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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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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注: 1. *部分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否决项。
2. 检查结果填合格、不合格或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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