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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206-1200-2021-00024 | 文号 | 永市监质〔2021〕5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18 | |||||||||
标题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安市窨井盖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206-1200-2021-00024 | |||||||||||
文号 | 永市监质〔2021〕5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0-18 | |||||||||||
标题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安市窨井盖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质计所:
为做好我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经研究同意,现将《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窨井盖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窨井盖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公共区域通行安全,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管函〔2021〕15号)、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21〕22号)及永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为出发点,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进窨井盖质量安全生产、销售管理工作,提高窨井盖安全性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窨井盖生产企业管理。要加强对窨井盖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切实提升窨井盖质量安全水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对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等行为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质量科)
(二)严抓窨井盖流通领域监管。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窨井盖的销售环节监管,督促其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销售和采购,督促责任主体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井盖产品,并标明其使用性质及权属单位,对销售、采购不符合有关标准窨井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市管科)
三、治理时间: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充分认识开展窨井盖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力促产品质量安全。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各有关科室、所、执法大队要密切配合,共享执法信息,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做好窨井盖质量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对严重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四)加强报送,信息及时。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相关科室每季度末20日前向局质量综合科报送窨井盖质量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同时请质量综合科负责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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