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206-1200-2022-00013 文号永市监质〔2022〕1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4-19
标题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质量监督综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206-1200-2022-00013
文号 永市监质〔2022〕1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4-19
标题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质量监督综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质量监督综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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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相关科室:

  结合我市质量监督监管实际,制定《2022年质量监督综合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2022年质量监督综合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永安市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的工作要点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三明和永安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质量强市为抓手,加强质量发展、产品质量监管、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标准、计量五方面监管,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质量发展

  (一)指导、帮扶企业开展各级质量奖争创活动

   树立质量标杆,引导全市优秀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努力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力争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发展有限公司获批第五届三明市质量奖,重点培育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轴承责任有限公司、建新轮胎(福建)有限公司争创第六届三明市质量奖,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争创第十一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

  (二)加强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培养

   组织有关企业参加省局举办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大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手段和工具,全年公益培训10名以上熟悉质量管理工具与方法的企业骨干人员,引导企业更好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二、突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一)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管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低,结合我市实际,将水泥、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有机肥、儿童和学生用品、非医用日常防护口罩等非医用日用防护产品等列为重点产品。

   (二)严格对工许获证生产企业开展证后监管

  1.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监管机制。将人我市3家危险化学品、6家水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依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按产品品种分级、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监管按评定得分分类”原则,根据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低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情况,将企业分为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低(A)、较低(B)、一般(C)、高(D)等四个监管类别,分别实行宽松、适度宽松、常规监管、加严监管等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实行差异化监管。通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2.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按规定对辖区获证的15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巡查,每个企业每年至少巡查一次以上,重点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质量问题严重、整改不合格、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加大曝光力度,同时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开展产品质量分析和帮扶行动,帮助企业查找质量问题,提升质量管控水平。

  3.认真做好专项检查。按产品质量监管要求,抓好全市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食品相关产品、水泥、化肥、儿童和学生用品、非医用日常防护口罩等高风险产品的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全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1.服务重点项目申办生产许可证。认真对照“五个一批”和“五比五晒”重点项目,结合职能,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时帮助企业做好申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事宜。

  2.服务化解产能过剩。围绕供给侧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钢铁、水泥等产品的产能过剩化解工作。对质量不合格、存在违规产能、不具备必要生产条件且整改复查不合格的获证企业,严格执行吊销或撤销生产许可的规定,对无证生产企业,报请政府予以关停。

  三、夯实标准化基础

  (一)立足重点产业,增加永安特色标准有效供给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力争在主导制定国家标准方面有所突破,力争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2项以上。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使用工作。

  (二)立足产业实际,强化标准引领

  1.指导企业按标准规范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企业标准,进一步推动企业标准上网自我声明公开,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数和产品标准数分别比增20%以上。对已公开声明的企业标准开展自查,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开展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提高企业标准的有效性。

  2.是推进我市团体标准试点和应用示范,加强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推动标准“领跑者”制度建设,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良好氛围,努力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

  四、深入开展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

  (一)开展认证活动及证后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获证的5家认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管行动,做好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以及监督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二)开展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工作。对辖区内13家获得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证后监管活动。通过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各项要求,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三)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作用,重点对机动车及其安全附件、电线电缆、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加大对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行为查处力度。盯紧检验检测领域超出许可范围进行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结论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惩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力争2家以上小微企业获得管理体系认证。

  五、抓实抓细计量工作

  (一)巩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优化量值溯源体系

  1.加强量传溯源体系建设。一是在永安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复查)考核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交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二是组织考评专家对7项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进行现场审核。

  2.优化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构建一个平台,健全两项制度,明确三方职责,做好四个表单。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台件数较2021年增长5%,达1.2万台件以上。

  (二)严格计量监督管理,着力保障民生福祉

  1.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双随机监督抽查。一是工作全年抽检20台件及以上。二是继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完善定量包装生产企业数据库。

  2.强化粮食市场计量监管。加强与粮食部门的联动,结合福建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开展现场检查。

  3.重点领域计量器具监管。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强检计量器具数据库,做好强检备案及日常监管。二是开展民生及安全防护等领域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三)保障服务质量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

  1.扎实推进能源计量工作。一是督促重点用能企业严格按照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二是配合三明市局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三是配合经信部门,做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政府考核相关工作。

  2.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管理。组织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3.落实“计量服务实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一是组织计量服务队,深入企业指导完善测量体系、帮助解决量传溯源难题、向企业开放计量实验室、为企业提供计量咨询服务等。二是免费培训企业13家,帮扶企业5家,解决技术难题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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