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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206-0700-2022-00032 | 文号 | 永市监药〔2022〕4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04 | |||||||||
标题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举办永安市不良反应监测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206-0700-2022-00032 | |||||||||||
文号 | 永市监药〔2022〕4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7-04 | |||||||||||
标题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举办永安市不良反应监测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各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更好地推动我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机构及医疗机构监测人员不良反应监测的水平和能力,推进全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2022年7月15日举办全市不良反应监测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
二、参加人员
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各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不良反应监测及上报人员1-2人。
三、培训方式及地点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
地点:新安市场监管所4楼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1、不良反应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宣贯;
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知识培训;
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业务知识培训;
4、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知识培训。
五、其他事项
请各参训单位人员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参训人员在培训前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参加培训时出示“福建健康码”,进入培训场所配合接受体温监测,参训期间坚持全程佩戴口罩,如出现体温高于37.3℃或身体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症状,请立即向会务组报告。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
联系人:蔡晓燕 联系电话:136****6011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4日
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各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更好地推动我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机构及医疗机构监测人员不良反应监测的水平和能力,推进全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2022年7月15日举办全市不良反应监测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
二、参加人员
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各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不良反应监测及上报人员1-2人。
三、培训方式及地点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
地点:新安市场监管所4楼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1、不良反应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宣贯;
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知识培训;
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业务知识培训;
4、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知识培训。
五、其他事项
请各参训单位人员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参训人员在培训前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参加培训时出示“福建健康码”,进入培训场所配合接受体温监测,参训期间坚持全程佩戴口罩,如出现体温高于37.3℃或身体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症状,请立即向会务组报告。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
联系人:蔡晓燕 联系电话:136****6011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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