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9-1200-2021-00006 文号永交安监﹝2021﹞1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1-04-16
标题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9-1200-2021-00006
文号 永交安监﹝2021﹞1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1-04-16
标题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 15:06
| | | |
政策解读: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416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永安市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精神和永安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坚决防范各类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七月上旬,在全市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三明市委、市政府、永安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足我市交通运输实际,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道路运输安全 

  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内容:企业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对自查自纠和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建档跟踪,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标准逐月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台账;是否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及时更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一车一档”,档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日常检查等工作;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驾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一人一档”,档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落实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是否通过交通运输部门的考核;是否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实际开展考核奖惩;是否建立健全车辆动态监控相关管理制度,为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且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配足监控人员,及时发现、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发车例检、安全告知、查验记录、运单使用、设备管理及车辆动态监控等全过程管理;是否建立完善突发事故险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储备,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客运站是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两见面三交代”工作制度;危货运输车辆停车场地是否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面积情况是否符合车辆需求,是否有专人管理;槽罐车辆的罐体是否持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压力容器是否定期年度审验;危货车辆车身是否具有装载货物种类等明确标识,紧急切断装置是否按规定安装且有效;客运站、客运、危货等重点车辆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为运输车辆足额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等。路面执法检查重点: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路面巡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行为。达不到车辆运输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要求的,一律现场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发现的车辆技术安全隐患,一律责令停止运输,直至整改到位;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超员超限超载车辆,一律按规定分流或卸载,并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强制恢复出厂状态,并依法处罚。(局运输管理科,市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水上交通安全 

  组织对我市水上交通企业(单位)、各类船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整治内容:企业经营资质条件是否达标;船舶技术状况是否达标,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船检;船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船员安全培训教育;船上消防设施设备、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完善有效;渡口是否设立醒目的渡口标志牌、《渡口守则》和《安全须知》,按规定标明责任人、监督电话;旅客候渡亭设施是否整洁完好、系泊设施是否完好齐全,乘客上下渡船通道是否通畅;渡船是否标有载客定额、并按要求配置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渡船船体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破损渗水现象;渡工是否持有效船员适任证书或渡工证,载客定额超过12人的渡船船员或渡工是否持有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渡工是否掌握船上消防、救生、系泊、信号等设备使用方法,具备基本避险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要结合防汛备汛工作,协调乡镇(街道)政府切实落实内河交通三长(四级)责任制加强通航密集区、施工作业区及桥区、客渡运航线、渡口等重点水域巡航检查,突出涉客船舶等重点船舶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三无船舶”安全隐患整治。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采砂专项行动。(局地方海事科、运输管理科,市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交通建设施工安全 

  组织对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内容: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是否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对重点环节或重点部位的重大风险是否单独建立清单和“一源一档”专项档案,是否落实重大风险登记、重大危险源报备;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并建立了教育培训档案(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是否按要求完成施工技术交底和新进场及特种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是否按照规范要求编制、论证、审核、审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及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落实相关操作规程,加强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挖孔桩施工,高边坡施工、爆破作业、混凝土搅拌作业、用气、用电及特种设备使用等重点部位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施工监控量测方案并严格执行,是否落实监控报告反馈及预警预报;是否按要求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准确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并形成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对发现或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分色管理的要求形成隐患清单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机制,是否建立重大隐患专项档案,重大隐患是否报备管理部门。同时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要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不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局建设科,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道路安全隐患整治 

  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内容:加强道路巡查和路况管控,加强道路安保设施、警示标志的规范设置,加强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特别是县乡村道与国省道连接路口减速带、让行标志标线、道口柱、广角镜等基础设施建设;滚动排查治理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及事故多发路段和农村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道路隐患,能立即排除的要立即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要立即做好警示标志,并及时排除隐患,必要时采取封闭交通管控。同时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占、破坏路产路权违法行为。(局公路科,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的方式,立即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单位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责任落实。要督促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及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台车辆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按照分级管控和分色治理的要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将事故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保障序时进度。从即日起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行动 

  1、迅即拉网排查。(425前完成)即日起各有关单位要各自深挖细究,在各自所辖领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工艺系统、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风险,对查出的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推行使用“红橙黄蓝”分色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查到要害、整改到位。 

  2完成整改提升。630前完成)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3、健全常态机制。71起)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整治不力,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市政府将纳入年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绩效考核。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整改不落实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企业要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请各单位于426日前将附件检查、执法、处罚、问责清单(附件)及行业各领域“五个一”落实情况,73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局安监科。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416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永安市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精神和永安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坚决防范各类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七月上旬,在全市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三明市委、市政府、永安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足我市交通运输实际,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道路运输安全 

  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内容:企业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对自查自纠和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建档跟踪,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标准逐月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台账;是否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及时更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一车一档”,档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日常检查等工作;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驾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一人一档”,档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落实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是否通过交通运输部门的考核;是否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实际开展考核奖惩;是否建立健全车辆动态监控相关管理制度,为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且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配足监控人员,及时发现、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发车例检、安全告知、查验记录、运单使用、设备管理及车辆动态监控等全过程管理;是否建立完善突发事故险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储备,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客运站是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两见面三交代”工作制度;危货运输车辆停车场地是否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面积情况是否符合车辆需求,是否有专人管理;槽罐车辆的罐体是否持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压力容器是否定期年度审验;危货车辆车身是否具有装载货物种类等明确标识,紧急切断装置是否按规定安装且有效;客运站、客运、危货等重点车辆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为运输车辆足额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等。路面执法检查重点: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路面巡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行为。达不到车辆运输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要求的,一律现场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发现的车辆技术安全隐患,一律责令停止运输,直至整改到位;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超员超限超载车辆,一律按规定分流或卸载,并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强制恢复出厂状态,并依法处罚。(局运输管理科,市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水上交通安全 

  组织对我市水上交通企业(单位)、各类船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整治内容:企业经营资质条件是否达标;船舶技术状况是否达标,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船检;船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船员安全培训教育;船上消防设施设备、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完善有效;渡口是否设立醒目的渡口标志牌、《渡口守则》和《安全须知》,按规定标明责任人、监督电话;旅客候渡亭设施是否整洁完好、系泊设施是否完好齐全,乘客上下渡船通道是否通畅;渡船是否标有载客定额、并按要求配置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渡船船体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破损渗水现象;渡工是否持有效船员适任证书或渡工证,载客定额超过12人的渡船船员或渡工是否持有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渡工是否掌握船上消防、救生、系泊、信号等设备使用方法,具备基本避险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要结合防汛备汛工作,协调乡镇(街道)政府切实落实内河交通三长(四级)责任制加强通航密集区、施工作业区及桥区、客渡运航线、渡口等重点水域巡航检查,突出涉客船舶等重点船舶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三无船舶”安全隐患整治。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采砂专项行动。(局地方海事科、运输管理科,市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交通建设施工安全 

  组织对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内容: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是否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对重点环节或重点部位的重大风险是否单独建立清单和“一源一档”专项档案,是否落实重大风险登记、重大危险源报备;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并建立了教育培训档案(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是否按要求完成施工技术交底和新进场及特种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是否按照规范要求编制、论证、审核、审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及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落实相关操作规程,加强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挖孔桩施工,高边坡施工、爆破作业、混凝土搅拌作业、用气、用电及特种设备使用等重点部位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施工监控量测方案并严格执行,是否落实监控报告反馈及预警预报;是否按要求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准确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并形成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对发现或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分色管理的要求形成隐患清单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机制,是否建立重大隐患专项档案,重大隐患是否报备管理部门。同时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要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不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局建设科,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道路安全隐患整治 

  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内容:加强道路巡查和路况管控,加强道路安保设施、警示标志的规范设置,加强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特别是县乡村道与国省道连接路口减速带、让行标志标线、道口柱、广角镜等基础设施建设;滚动排查治理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及事故多发路段和农村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道路隐患,能立即排除的要立即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要立即做好警示标志,并及时排除隐患,必要时采取封闭交通管控。同时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占、破坏路产路权违法行为。(局公路科,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的方式,立即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单位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责任落实。要督促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及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台车辆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按照分级管控和分色治理的要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将事故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保障序时进度。从即日起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行动 

  1、迅即拉网排查。(425前完成)即日起各有关单位要各自深挖细究,在各自所辖领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工艺系统、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风险,对查出的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推行使用“红橙黄蓝”分色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查到要害、整改到位。 

  2完成整改提升。630前完成)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3、健全常态机制。71起)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整治不力,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市政府将纳入年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绩效考核。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整改不落实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企业要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请各单位于426日前将附件检查、执法、处罚、问责清单(附件)及行业各领域“五个一”落实情况,73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局安监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