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9-2200-2024-00010 文号永交函〔2024〕1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4-05-14
标题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0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9-2200-2024-00010
文号 永交函〔2024〕1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4-05-14
标题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0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0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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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杨亮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718县道青大线汀海畲族村至雄丰石墨厂路段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汀海畲族村至雄丰石墨厂路段属县道X718青大线,因水毁致公路破损。2023年,我局已投入约37万元对该段公路部分进行隐患整治,主要实施溜方清理、标志标线、破损修复、路域环境整治等。2024年计划投入280万元,主要实施破损路面修复、边坡支护、水沟修复、挡墙修复等,青水畲族乡政府作为业主单位。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我局将积极督促属地乡镇加快推进该项目实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1.开展农村公路大中修。为改善农村出行条件,我局出台《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投资计划》,对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给予资金补助,推进农村公路路面破损修复、水毁修复工作,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2.做好资金争取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公路隐患“微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3〕6号),我局积极争取将我市农村公路隐患“微改造”项目纳入三明市道路“微改造”项目,减轻乡镇村资金压力。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罗政桂   

  联系人:胡淑周 

  联系电话:3658070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4日

杨亮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718县道青大线汀海畲族村至雄丰石墨厂路段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汀海畲族村至雄丰石墨厂路段属县道X718青大线,因水毁致公路破损。2023年,我局已投入约37万元对该段公路部分进行隐患整治,主要实施溜方清理、标志标线、破损修复、路域环境整治等。2024年计划投入280万元,主要实施破损路面修复、边坡支护、水沟修复、挡墙修复等,青水畲族乡政府作为业主单位。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我局将积极督促属地乡镇加快推进该项目实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1.开展农村公路大中修。为改善农村出行条件,我局出台《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投资计划》,对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给予资金补助,推进农村公路路面破损修复、水毁修复工作,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2.做好资金争取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公路隐患“微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3〕6号),我局积极争取将我市农村公路隐患“微改造”项目纳入三明市道路“微改造”项目,减轻乡镇村资金压力。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罗政桂   

  联系人:胡淑周 

  联系电话:3658070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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