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6-1301-2022-00057 | 文号 | 永城管〔2022〕11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13 | |||||||||
标题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6-1301-2022-00057 | |||||||||||
文号 | 永城管〔2022〕11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2-13 | |||||||||||
标题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永安市城市管理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市城市管理局权责事项共127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00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职责6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永安市城市管理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市城市管理局权责事项共127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00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职责6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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